不滿國家公園法 恆春人陳情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不滿國家公園法 恆春人陳情

2009年06月02日
摘錄自2009年6月2日聯合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要審議「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新法對民眾開發地方的限制更嚴格。恆春鎮各級民代、里長及社區理事長1日時開會,指國家公園法草案像一隻「大怪獸」,違法、違憲侵害人民權益,3日一早將動員約300人北上陳情。

1日的行前會議在恆春鎮公所舉行,居民宣布成立「國家公園恆春半島自救會」,選出鵝鑾鼻發展協會的李南宏為召集人、墾丁里長蔡正榮為總幹事,墾丁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昌益為執行長。

縣議員林亞相、張榮志說,依「世界自然保育聯盟」保護區管理分類指南,陽明山及墾丁早就開發,不應列為自然區,希望草案退回,另請行政院研擬《保護區法》取代《國家公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