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彰縣:新設動物園 應將資訊完整公開、召開行政公聽 | 環境資訊中心

呼籲彰縣:新設動物園 應將資訊完整公開、召開行政公聽

2009年06月09日
發起連署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委託中興大學執行的「彰化縣動物園設置地點委託先期規劃研究案」,預定在彰化市八卦山桃源里設立「野生動物教育園區」。縣府將在6月8日召開第二次地方說明會,民間團體批評縣府此舉違反行政程序,應召開行政聽證、公開相關資訊,並質疑此案「掛羊頭賣狗肉」、多此一舉。理由說明如下:

一、公民參與:縣府應召開行政聽證,而非地方說明會。

所謂公民參與,根據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是「所有感興趣的個人及組織得以具實質意義的方式參與決策過程」。彰化縣政府規劃興建「動物園」,不論是類型或設置地點為何,都牽涉人民知的權利、政府資訊公開、縣府財政分配、土地使用規劃、動物福利、環境保護、環境與生命教育等多面向,且涉及不同利益人、行政機關管轄,縣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舉行聽證,不可含混敷衍了事。

二、資訊公開:縣府不願事先公開委託研究案內容,違反政府資訊公開精神。

縣府真有誠意要和民眾溝通,應先將計畫內容完整告知民眾或團體,讓民眾或團體有時間消化、瞭解規劃的動機、配套措施、利弊得失等等。才可能聆聽到民眾和公民團體真正的聲音。但縣府的開會通知書,檢附的「本案計畫方針」,卻只有會議流程,民眾無法事先瞭解研究內容。等民間團體反映後,才提供簡略的Q&A,連預定地點都未說明。究竟是委託研究報告原本簡略,還是縣府擔心民眾知道太多,不願公開,應說請清楚、講明白。

三、非當務急:彰化縣府究竟要「觀光」,還是要「教育」,不要掛羊頭賣狗肉。

計畫研究單位中興大學建議,彰化適合設立「野生動物教育園區」,具有野生動物中途之家、園區棲地復育功能,連結彰化縣「生態觀光動線」、「山景觀光動線」與自行車步道,形成生態觀光走廊與教育園區。

野生動物救傷中心有其必要性,但目前官方、民間已有多處野生動物救傷中心、中途之家,是否真有其需要?且要長期收容野生動物,甚至野放,需要專業人力,及穩定、充裕的經費。以彰化縣一縣之財政分配而言,此項支出,是否為當務之急,不無可議。

四、多此一舉:

彰化縣有山、又靠海,既有都市裡難得的自然野地八卦山,又有豐富的海岸濕地生態、瀕臨絕種的中華白海豚,還有員林鎮的流浪動物之家等,都是現成生態教育、動物福利教育的好場所,亟需投入專業人力、經費去改善,不需捨近求遠。況且縣府先砍森林,影響八卦山既有生物生存環境,再蓋中途之家來收容受傷的野生動物,根本是多此一舉。

發起連署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生態學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