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地於河 Room For River」的時代來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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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地於河 Room For River」的時代來臨

2009年08月13日
作者:徐蟬娟(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易淹水地區小組召集人)

作者註:本文原寫於去(2008)年卡玫基風災過後,一年來馬政府又提出「愛台十二項建設」、「農村再生條例」、「四年五千億擴大內需」等等各種名目的硬體建設。

很遺憾的,這當中我們未見有目前世界當紅的「綠色產業」;也未見有為地球氣候暖化盡一份心力的改善方案,反而立即推出碳排放量增加7%的「國光石化」,讓台灣的環保倒退20年,令人擔憂不已。今年的汛期又將到來,想必全民都在「挫咧等」,要看看治水的成效如何。(寫於2009/06/09)

莫拉克侵台造成南台灣嚴重的災害,重新檢視這篇去年未發表的文章,很悲哀的,不幸災難預言被筆者言中。我不是水利專家,可是二年來基於對8年800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監督工作,走訪了台灣全島的河川,拜訪了許多當地淹水的居民,深深感覺到水利署的規劃完全是與地方居民脫節的。

雖然在水患治理特別條例有規定要舉辦地方說明會,可是總是沒有落實,不是地方居民不參與,而是資訊無法傳達。為什麼會淹水? 縱然有各種自然與人為的原因;而治水,縱然有各種錯綜複雜的困難。

我必須要說:水利署及農委會的官員與同仁有許多真的是很認真與敬業。然而,整個大方向是錯誤的,又如何能期待有好的結果?違反自然法則者,大自然終究全部都要回去了。(寫於2009/08/11)

去年(2008)卡玫基、鳳凰、及辛樂克颱風來襲,造成台灣各地淹水嚴重、土石流爆發,益發突顯台灣的水患問題。

2006年1月13日「水患治理特別條例」於立法院通過後,只見台灣的河川及山林遭到撲天蓋地般的工程破壞及水泥覆蓋。原有的自然河川被破壞施做水泥工程;崩塌的山林地未見復育,又因施工而更形破壞,嚴重違反水土保持目標,讓台灣各地的環保團體憂心異常。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於96年8月成立以來,串聯了各地關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團體來共同參與監督本計畫的執行。經過一年多以來的參與,累積了一些經驗,可是也更為憂心此計畫的後續工程不但無法解決台灣的水患問題,且更嚴重地破壞台灣的自然生態。因此,本人有以下的呼籲:

一、治水須要有新觀念:

(1)水利署必須重新檢討現有的防洪標準

在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的環境下,台灣近年不斷的面對瞬間雨量超過100公厘、累計雨量超過1000公厘,而水利署的規劃仍然只侷限於縣(市)管河川25年重現期洪水設計。而本次(指去年卡玫基風災)水患超過200年重現期的地區共14處,設若台灣將來每年均須面對此等或更嚴重的雨量,水利署不能只說:「因降雨量超過計畫保護標準,仍有致災之可能」。此種說法實不能信服於民眾,只能突顯水利署對於目前的水患無能為力,提不出有效的辦法。

(2)建河堤 「束水」 是錯誤的方法

水利署下各河川局的人員大都為水利工程背景,思考方向只有單一的以水利工程方法來解決。所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下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建河堤,只有少數是滯洪工程。從大禹治水以來我們就被教育成 "堵水"是會失敗的,可是水利署目前能用的手段就是「蓋河堤」,而且是從下游到上游,整段都做。因為如果只做下游,就會淹到上游;如果只做右岸,就會淹到左岸。所以,等八年做完以後,台灣恐怕可以創世界金氏紀錄成為「萬里長堤」的國家。屆時,台灣所有河川全部都被 "束" 在河堤中,估不論自然性與親水性,請問這種方式可以承受超大雨量的來襲嗎?

(3)還地於河 (Room for River)

台灣長期注重經濟發展,完全忽略生態環境與土地的承受力。我們必須面對真相--台灣的地形山高水短而湍急、台灣的地質年輕脆弱常有地震易崩塌、台灣的氣候常有颱風等自然現象;我們也必須要面對台灣西部是由河川疏砂堆積起來的沖積平原的事實,原來廣大的平原就是河川的行水區。這五十年來,我們不斷的與河爭地,不斷的蓋河堤,生出河埔新生地供生產使用(例如:台糖用地)。為了有更多人類的使用空間,我們發明了垂直90度的水泥護岸,將河川束縮變成排水溝,不但失去自淨能力,當雨水量大時水流速度更快,衝力也加大,造成水患災害的加劇。

面對異常的氣候,解決水患之道必須反向思考--該是我們把空間還給河流(Room for River) 的時候了!

二、治水須要有擔當與遠見的政府

(1) 治水須要有更高層次的統籌單位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分為三個單位--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三個單位分治,各管各的,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經濟部雖提出本計畫為整體流域性的「綜合治理」計畫,但實際執行面卻不是如此,三個單位仍然各行其事。例如:山區為河川的集水區,但管理及治理單位為農委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河川局縱有不同意見,卻無法有橫向溝通的管道與仲裁的單位;本計畫大部分為縣(市)管河川,河川局與各地縣市政府間就責任歸屬、土地徵收等問題則更為錯綜複雜。水利署雖屬經濟部下之中央單位,但無法處理眾多種種非河川局下必須處理的業務,特別是土地徵收及地方政府負擔經費的問題。建請行政院深入了解,並做調整。

(2)治水必須從都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觀點切入

有更高層次的統籌單位來處理治水是希望能從都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的觀念切入,建請行政院高層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包含國土規劃(與復育)、都市規劃、地質、氣候、生態環境、與水利專長(不只是水利工程) 等多面向的人員。

我們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拿出魄力來重新規劃國土利用與都市(鄉村)的區域性土地利用,有擔當的畫出「洪泛區」,而不是駝鳥心態討好每一位選民,堅持台灣每一寸土地都 "不淹水"。其結果只有把台灣都市及鄉村全部用水泥圍起來,恐怕都無法完成馬總統的 "不淹水" 目標。 只有從都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觀點切入,真正面對問題才能根本解決水患問題。水利署不是不知道淹水原因是因為台灣土地過度開發,限縮了水的洪泛區域與能力,惟水利署隸屬在經濟部底下,面對上司的決策,無以置喙,也無能為力。

(3)以目標為導向的預算分配方式

我們了解馬總統的「苦民所苦」,但一味灑錢,而不去了解真正的淹水原因與提出正確的解決之道,實與民之所望相去甚遠。而現在因為淹水,各地的父母官更有理由向中央要錢。惟目前「先有預算,再做規劃工程」的治水方式,有如貼膏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或貼錯膏藥,可以預見其結果。

建請中央制定政策,請地方政府提出重新規劃都市(或區域)發展計畫,包含回收水資源管理與應用等綠色節能觀念,有效處理區域排水問題,獎勵以能提出都市(或區域)改善計畫有效解決水患問題,並能做有效利用,將不利條件轉換為有利條件之縣市為優先補助對象。 有智慧、肯努力為民著想的地方政府才值得投資,否則錢只是被拿去綁樁標工程,徒然浪費而已。

除了緊急,有立即危險的工程之外,應重新訂定治水目標、重新檢討治水方法與策略。

這樣的做法,一方面可以讓各地方政府相互競爭提出策略,一方面也可廣納各方意見,提出具有多元看法的解決方案,而不是一切以水利工程的主張為唯一的解決方案。

三、治水須要落實民眾參與

現行機制為規劃完成、發包後、開工前才舉行地方說明會,往往當地方民眾介入時已為時已晚,幾乎無法影響任何規劃設計。而農委會林務局及水保局的說明會開會地點均在林務局或水保局,離施工地點甚遠,無法有效通知當地居民,或讓居民參與。這種民間參與方式只是徒具形式寥備一格而已。建請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內政部營建署、農田水利會等基於尊重當地居民為要,督促執行單位改善。

在更高層級的民間參與方面,建議經濟部推動小組、工作小組、及審查小組中必須有民間參與的機制與代表。

結論:

為避免台灣二十多年環境保護運動的成果毀於一旦(註:台灣環境已經於本次莫拉克颱風毀於一旦,不幸被筆者言中),期盼政府拿出魄力與智慧。拼經濟不見得必須要與生態對立,解決水患亦可以與生態保育同時兼顧。以解台灣土地遭受水泥敷蓋,河川自然生態被破壞殆盡之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