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 = 環境、文化、經濟「災害重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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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 = 環境、文化、經濟「災害重見」

2009年08月26日
本報2009年8月26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劉育珊報導

DSCF608625日,立法院內緊鑼密鼓的召開臨時會,要在3日內草率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立法院門口則聚集了來自災區的災民、原住民、人權、環保、土銀工會等團體對草率立法表達抗議之聲,他們訴求「反對草率立法、災民參與、資訊公開、反對賤賣國產」,認為條例施行後將帶來環境、文化、經濟三大災難,希望政府能到災區辦理聽證會。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管碧玲、黃淑英,也前往表示關切,表示黨團不會草率加碼。

綠黨潘翰聲直言,「政府救災沒效率,搶錢卻很快,這個條例根本只要2條:撥1000億、政府要做什麼就做什麼」。他表示,重建條例排除眾多環境保護機制,將造成土石流災難,強制遷村會帶來文化災難,而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則是趁火打劫,恐導致金融災害。

災區部落:重建主導權應回歸部落

泰雅族牧師歐蜜偉浪轉達災區部落的心聲,他表示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那瑪夏鄉達卡瓦自治會均希望同村的村民能夠集體收容,且政府決策過程應公開、重建委員要有災區代表,讓主導權回歸部落。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代表則表示,水災讓我們看到「一個台灣,兩個世界。」最弱勢的人連發出聲音都沒有,部落民眾安置分散,使原村落體系瓦解,有的部落連一台電腦都沒有,偏偏政府對於災後重建又無民主機制,她強調重建應該注意原住民文化消失危機。

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表示,921地震時,台灣很多社區參與機制開始啟動,社區概念開始浮現。921時規定重建委員至少要有5民災民代表,遷村要尊重受災戶意願,而現在的條例草案則將災民排除於重建決策機制之外。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律師代表賴中強質疑,「921是地震,88是水災,兩者都要重建,有何不同?」

瓦解台灣維生生態系統 累積下次災難能量

廖本全表示,這個條例不但反經濟,且造成社會不公義,將瓦解台灣環境。「災害重建條例根本是對一個無能政府授予至高無上的決策權力!」從國土生態的角度來看,災後重建條例將使台灣維生生態系統瓦解,安置災民的土地排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限制,根本是對環境保護徹門、對開發不設防,而在這種情況之下的公共工程將累積成為下次災難的能量。

以救災之名 賤賣國產

土地銀行工會代表也到場抗議,反對「假救災之名,將國產賤賣陸資」。土銀在2009年7月底盈餘達成率已達65.79%,是台灣公營、民營行庫之首,921地震時土銀借政府500億,今天政府卻要以400億賤賣土銀40%股份,按土銀目前每年盈餘繳庫80億,5年盈餘就足夠了,工會堅決反對假救災之名,行圖利財團、陸資之實。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921地震時,重建經費來源為縮減開支、舉債,而88水災時政府卻以出售政府所持股份事業、舉債來籌措,這將造成經濟浩劫。

重建經費再加碼?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災後重建條例排除現行條款,行政院連現有的法律都搞不清楚。綠黨潘翰聲則對民進黨團草案版本提出質疑「國民黨提1000億,民進黨加碼2000億是什麼意思」,立委管碧玲表示他個人反對民進黨加碼,但是黨團仍未討論,立委黃淑英則表示不會草率加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