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次就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決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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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就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決議

2009年08月30日
摘錄自2009年8月27日新華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表決通過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

「氣候變化是環境問題,但歸根到底是發展問題。」決議指出,須以對中華民族和全人類長遠發展高度負責精神,進一步增強應對氣候變化意識,根據自身能力做好應對工作;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從中國基本國情和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出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近年來,中國把節能減排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中國「十一五」規劃發展綱要就明確提出,「十一五」期間力爭單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中國還在發展中國家中第一個制訂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關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決議提出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一係列具體措施,包括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的支撐和引領作用、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等,並要求把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期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