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與「屋」的差別:風災重建對慈濟「永久屋」思維的建議



作者:林益仁(靜宜大學生態系副教授)

「莫納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因為政府緊急救災不力的政治效應,造成了急就章通過的現象,已經激化了受災部落與居民未來安身立命的居所選擇,慈善團體

如慈濟等更積極地與地方政府洽商朝「永久屋」安置的方向提供協助。事實上,重建問題的解決並非一味在速度上取勝,關鍵點在思考的周延性,更重要的是災區

部落居民的意願與實際參與。畢竟,重建一個「家」是重建一組新的社會關係,不可忽略家的基本成員的參與。基於生態的關懷,以下筆者提出幾點思考:

1.「家」不僅僅是一間屋子而已!「家」是一組在特定生態環境下複雜的人際網絡是這些人生活實踐的物質與精神總集。房子的外觀形貌僅是這些內涵的具體象徵,所以在這次的風災中不管是「臨時組合屋」,或甚至是慈善團體規劃中的「永久屋」,都僅是暫時的措施,無法取代人們對「家」的整體與終極依附。這次的風災重創的是許多原住民部落的家園,人員的傷亡造成人際關係的斷裂,生態環境的巨變造成有家歸不得,許多人的「家」已然殘破,被迫暫時安置在收容所。這時候災區部落最需要的,首先是先知道家園重建問題在哪裡?

2.人是家的基本組成要項,但現在人都在哪裡呢?根據官方的資料,目前尚有許多失蹤的人口,在分散的安置所中,究竟相關的人員是否都已掌握清楚?因此,有必要界定災區與災民,因為受災程度不同,或許必須分級處理,再根據輕重緩急研擬重建的策略。不過,徹底的把災民、災戶、災區這些對象確定
清楚是很重要的。

3.「家」是人的聚合,是集體性的,家園的重建不僅是家人的聚集,還有鄰舍與生態環境的關係。這次的風災因為緊急撤離的緣故,所以同一個家庭或是部落可能被切割成好幾個不同的安置所,據悉在南部有將近三十個不同的安置點。人都沒有辦法聚在一起商量對策,修補已然破碎的居住關係,怎麼可能產生良好的「永久」安置呢?所以,在進行任何中長期安置之前,同一個部落人的集中、重建組織的建立以及開會尋求對策與共識是非常有必要的。

4.家園重建的立基是以災民、災戶、還是受災部落作為基準?這是另一個關鍵問題。這次的風災最惹爭議的就是「撤村」與「遷村」的議題。事實上,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撤村」是基於天災人禍的緊急情況作出的暫時性處理,不必然在將來不能返回原居所,如林邊鄉一度傳出因疫情關係的可能撤離,而「遷村」則是放棄原居所,這次魯凱族的好茶部落與拿瑪夏鄉的民族村傳出可能永久安置在平地,正是涉及「遷村」的問題,如果「遷村」意味著放棄與永久離開原居所,則將涉及部落族群文化、歷史、語言與土地關係的重大危機,也是嚴重的人權問題,村民的反彈可想而知。慈善團體如慈濟的「永久屋」思維必須慎重釐清它跟「遷村」中永久放棄原居所的關聯性,有無必要?否則,徒然增添毀滅原住民文化與戕害人權的惡名,慈善團體救濟的美意就背道而馳了!

5.慈善團體應該是可以有更好、更積極的做法來協助重建,就是:讓不管是「組合屋」或是「永久屋」都能夠成為災區部落族人在急難後的長期中繼站,讓它真正成為日後各種可能家園重建的穩定基礎。這次的風災有不少人士倡言讓山林休養生息,據聞慈濟的「永久屋」構想要求住民不再返回原住屋的條件多少出於此意,但是叫原住民不要回去原居地就真的可以讓山林休養生息嗎?這次風災尚在究責的水利單位以及在地居民舉證歷歷的林木盜砍山老鼠集團,河口的漂流木、偷工減料破壞生態的攔砂壩體、台灣山區到處充滿違法濫建、過度開發的不當大型工程,多數出於國家機器的失能,豈是少數的原住民所能為之?反之,近年來原住民部落普遍興起的「山林守護者」論述已經逐步在台灣社會取得立足點(如尖石鄉的司馬庫斯部落便是一例),透過原住民自主性地運用在地生態智慧,結合現代的生態科學調查技術,利用多元就業方案與學習型部落的各樣政府措施,讓災區部落居民充分參與,從生活、生計、生態三方面落實部落族人與生態關係的重建,穩健地朝終極的家園圖像邁進,慈善團體如果能夠投入如此的資源陪伴,危機或許正可能變成轉機,而這個思維的背後就是「家」與「屋」的差別。


發表時間: 週四, 2009-09-03 15:14 提交人: 呂苡榕

發表時間: 週四, 2009-09-03 16:02 提交人: 傅君 (沒有被驗證)

基本上同意作者的觀點。但原住民部落在族群文化上有其差異性,而各地區的住民也因當地特殊的環境與歷史,而需要面對不同的問題。「在地的」、對各地現實狀況的瞭解,可能會對解決實際問題更有幫助。當然,政府如果將災民安置與復健當作政治問題,而希望快速地解決,將會導致未來更多的問題。但如果政府將「原住民社會」視為單一的對象,而用一體適用的方式來進行災後重建,恐怕也無法真正解決任何問題。希望社會有心人士及學界能在這個時候發揮作用,實際的到各災區去瞭解居民們所面對的問題。

發表時間: 週三, 2009-10-07 11:27 提交人: 石墨 (沒有被驗證)

最近因為工作的關係,處理到原住民遷村的問題。我是學地理的,主攻環境敏感區的調查與規劃,從科學學理的分析,這些位在危險區位的社區是該遷村的,依照國土規劃的原理,首先要把危險的區域調查劃定,對於住在當中的社區,給予補償或徵收,予以遷離,這是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當然不能等待災害發生再處理。但是應該遷到哪裡,是否在平地協助他們的就業生產與居住問題,或者更近一步協助社區文化總體營造,就可以解決原住民安置的問題?照理說依照理性的作法,為什麼過去的遷村大都無法成功,過去曾經有輔導過20多個社區遷村案,成功的個案只有二個,到底是什麼吸引力讓原住民堅持的要回到山上,只是因為山上的空氣比較新鮮,朋友親戚都在山上?或者有什麼神祕的力量吸引著他們,到底山對於原住民是什麼意義?
這個問題可能很難有答案,不過經由一次全家到東部的歐紀復家幾天的生活經驗,我似乎有了些微的了解。歐紀復的房子只能用家徒四壁來形容,只有一個灶與鍋子,幾個水桶,還好還有床與棉被可以睡,也還好有蚊帳,不過破洞很多,擋不了幾隻蚊子。所有的用水要自己去溪裡提,洗澡也只能在溪邊洗,為了節約用水,洗過手的水要貯留在水桶,作為沖廁水用,這裡不准有人工再製的食物,你可以帶鹽,到野地裡摘野草煮食,這裡沒有瓦斯,所有的材火是在黃昏的時候,到海邊撿拾漂流木作為生火材料,當然邊撿拾還能不時免費的坐在海邊,欣賞顏色變化多端的夕陽與彩霞。幾天下來,我發現除了當時帶來的幾包米和麵之外,我不需要花半毛錢,而且身體心理變得沒有負擔,感覺非常健康。旁邊有一條溪,第一次溯溪時,我們已經發現溪旁有各種資源,有果樹、可吃的野菜、溪裡有很多的魚蝦。當時開玩笑的說,哪天真的失業,身無分文可以過活,或者世界發生動亂,真的可以躲到海邊或森林過生活,而且估計還可以過的不差的生活。
其實住在山裡的原住民一定體會比我更深,他們一定知道滿山遍野哪裡有果實可摘、有菇類野菜可採、有魚可捕、有動物可抓,滿山都是他們的資源,他們可以不必工作,就可以生活的很好,可以與世隔絕。但是回頭看看一個沒有錢的人住在都市,真的是不知如何過活,他恐怕只能沿街當乞丐乞討下一餐,或者從垃圾堆中找食物,必須過著沒有尊嚴的日子。
這就是人與自然的互動關係,地理學常講的人地關係,人如何善用自然,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這是可以想像為什麼原住民可以身無分文的在山裡過個10年愉快而富裕的生活,但是一旦進入平地,尤其是都市,他可能很快的淪為社會最底層,住在都市的貧民窟違章建築裡,過著乞丐般的生活,這不是他們所願意,而是不得已。原因在於他無法與平地人競爭,他的能力是山、大自然的環境所形塑出來的,他可以很快的山裡找到可以吃的食物,可以用的材料,憑著他的能力,他可以找到大自然裡的寶藏,愉快的生活其間,在都市裡反而沒有謀生能力,只能過著以勞力維生的日子。
這次在那瑪夏鄉的基地調查過程,從原住民的朋友才知道,為何這些村落住在危險的低位階地,原來數十年前這些村落的確是位在較安全的高位階地的,只是因為當時發生了瘟疫,被政府遷離住往低位階地。他們的祖先是有智慧的,是來自與大自然相處的生活智慧。
受到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這些形塑大地的外營力,已經改變的規律與規模,台灣的自然環境特別是位在自然營力旺盛的地方,幾乎是西太平洋颱風路線必經之地,又是大陸與海洋板塊交界,地殼變動頻繁的地方,要逃離自然力的影響恐怕是微乎其微,暴雨中心的發生地點,活動斷層的可能發生位置都不是可以控制的。前天辛亥隧道口發生坍方,被塞在隧道裡1小時,其實當初搬來文山區時,已經知道他的危險性,但久了已經習慣於它的危險,住在台北市久了,也忘了它是一個因為受到堤防層層保護的水患敏感區。
雖然環境敏感的程度,在台灣不是有與沒有的二分法,而是程度的問題,危險程度高的地方,要盡量不去居住。但是也要憐憫的設想著這些必須離鄉背井的原住民,離開了他賴以為生的環境,如何過活?可能沒辦法單純以平地給地給房子來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之前瑪家農場成為霧台鄉各村落以及瑪家、北葉爭奪的對象,當中最大的原因恐怕是距離山很近,環境比較接近原來居住的地方。平地人想著如何學著與自然和諧相處,學著如何調適災害,想用自己的思考與文化邏輯來管理或替原住民決策未來,恐怕並不妥當,反而該是幫助他們去想,讓他們真正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麼,而不是讓他們跟著政治人、慈善團體轉來轉去,隨便加碼,到頭來反而不能解決他們真正的問題,只是轉化成別種問題來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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