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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村議題與國土規劃

一半正義、一半道理

2009年09月11日
作者:munch

開始覺得有些錯亂!當反遷村成為一種固守斯土堅持,突然發現期待國土再規劃的討論,開始陷入失去定位的矛盾。

災難的發生,明白的顯示,人類太侵入已有危險的自然區域,無論造成的原因,來自自然地質的改變,已經不適人居,或是掠奪自然的經濟開發,形成自然的反撲,甚至不當工程的建設,引發更大的災難。

對於無情的自然,它不會問人間恩怨,只會依照山崩水沖的邏輯,闖出它自己的途徑,無論繁華都市,純樸農村,位於水石之前,就是災難。

面對越益強大的自然巨力,其實人類只有二種選擇,找尋安全區域的遷居遠離,或是以更強力的水泥工程,進行永無止息的人力抗衡。

一旦為了抗衡自然,進行更多的野溪整治、駁崁加高、沿岸護堤等等山區碉堡化的水泥建設,會是生態保育團體所樂見?

部落地質環境的調查,早已進行多年,北部、中部已經完成,南部今年進行,為了安全的大規摸遷村,早是政府無法逃避的問題。自然的異變,讓國土規劃已從長期的生態保育,迫近到生命保護,對於關心生態、愛護部落的團體,自該深思趨吉避凶之道。

問題是,當反遷村成為一種刻版化的文化口號,看見的是期待國土再規劃的願景,無從提起,甚至讓面臨危機的部落,永難逃脫再度落入生死賭局。

如果反遷村成為一種僵化的部落正義,無異在無助部落遠離危險,又再失去另一半的國土正義。

對於山區部落,充滿太多假想,一直以為隱居深山,就是世外桃源。

但是,真實的部落樣貌,卻是山林高度開發,部落凋零殘破,無論早期平地人租用國有、校有林地入山開墾,或長期掛名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種菜,或是晚期原住民複製學習資本體系的掠奪經濟,山區早是處處開發,顯露危機。悲慘的是,來自產銷體系的剝削,將農作價格不斷壓低,反過來必須開發更多山林土地,以更多的量產彌補低利,結果是砍掉更多林木,讓山林裸露變貌,部落一樣窮困。

一旦加上伐林歷史的遺禍,地質變動的困難,就算部落不成災,也要面對時時道路中斷,人困在山上,菜載不下山的窘境。

在台灣,扣除掉那些位於觀光區的部落,更多數的部落,處在經濟近乎瓦解的樣貌中,一如偏遠農村,同樣面臨人口流失、文化斷根的危機中。許多關心部落人士,投身部落再造的工作中,但是老年人的逝去,青年人的離去,早是心中說不出的苦痛。至今喊出部落年輕人回鄉參與重建,問題是蓋回家屋,能補得回經濟的凋零,青年人會依著口號回鄉?

山區超限使用土地,不是原罪,而是無奈,不義歷史卻讓部落背負沈重的傷悲,這是始終只說一半的道理。

山區不是沒有適合人居、適合開墾的土地,存在台灣土地千年的原住民,早已清楚並且曾經居住。但是從清朝到日治,接續國府的強權政治,早把這些原屬於部落所有的安全肥沃土地,佔為國有,從伐木到農墾再到觀光,好的土地創造國家利益。

從武陵、清境、福壽山三大高山農場,以及十餘個森林遊樂區,再加上數個大學農場,這些地區都是安全區域,歷年災害鮮少發生危害,在過去早是原住民的生存領域。

最好的山區土地,國家收走,留下的全是陡坡碎岩,才劃為原住民保留地,部落為了生存,不去強行開發如何生存。於是部落被指責、被怪罪,卻不見生存的傷悲。至今災害發生,政府以劃分危險區域,準備進行遷村,在部落平地化的爭議中,卻讓這些隱藏在山中的安全地區,成為不被討論的地區。

可惡的是,這些安全的高山農地,長期租賃農作,甚至許多森林遊樂區打算BOT,交由財團經營,再以高度開發,形成另一項生態破壞。每逢災難發生,居民的遷村拖拖拉拉,同樣發生災情的觀光區,卻早已路通橋修,等待下一波觀光季,以及再一年的災難賭局。重建,總是居民喊的響亮做的超慢,商人悶不吭聲修的特快。

如今,災後重建議題再起,如果歸鄉只成悲微的求條路,重回到危險的原部落,卻放任政府、財團共享山區安全區域,無異是放任祖地被佔,自己委曲自己。

山區不是不能住人、營生,人山亦有和諧之道,但是長期以來,可以安全住人營生的地區,握在國家手上,剩下的爛地,人民去爭,當災害發生,不是放任年年受害,就是一股腦的全部趕下山,那種佔便宜還要別人乖的態度,才是隱藏的不義。

重建,不該是政府指定區域,更不必弱化到慈善團體施予,而是強化歸還部落土地的行動,要回山中這些原屬部落擁有的安全區域,在此居住,在此生計。這也是在國土規劃議題上,讓危險地區恢復自然的生態重劃議題外,加入部落地理再分配的人文考量。

所有山林都是部落的故鄉,面對災難發生,重建的選項不該窄化,成為死守故土或接受安排的宿命,而是應該擴大議題,要求歸還傳統領域,讓部落重返山區的安全地,在新的家園重造生計與延續文化。

關心部落的協力團體,也應該幫助部落討回被竊的土地,在住居安全無虞可長可久之後,陪伴部落在這些土地上,不再重覆掠奪利用,走向結合生態保護的永續發展,開展部落的新貌。

災後重建,不該只是蓋房子的設計比賽,其實台灣任何災難的發生,在屋毀人亡之後,面對的根本是災難發生前的種種現實生存問題,災難只是惡化、突顯問題的存在。八八水患其實也是一樣,衝擊出人與土地的生態問題,也衝擊出人與社會的生存問題。

將八八水患的重建層次拉高,解決人類與自然衝突的生態再規劃問題,也解決部落與國家的土地再分配問題,才是讓一場災難有真實改善的意義。

災區重建的議題,討論至今,已經從一個國土再規劃重分配的高度,落入災戶重建的爭議中,讓一個危機成轉機的時刻,就此消失。

對於政府,要找地蓋房子簡單,但是要做國土規劃分配很難,失去國土生態規劃及土地分配的討論,無異讓政府輕易的逃遁。然後就在災戶重建的窄化論述中,以資格認定、協商購地、工程招標、貸款上限種種無限冗長的行政程序,消磨受災部落的意志,最後在蓋好房愛住不住隨你,或領了錢自行租屋遷居的傳統模式下,重建焉然宣告完成。

別讓重建議題,窄化到不搬回鄉或想搬指定的單選題中,拉出生態再規劃、國土再分配的多重選項,才是回歸到生態主體、部落主體的面向,而非以政府為主體,只重解決民怨,重獲信任的政治工程。

當災難發生,說出的一半正義、一半道理,選擇有限,沒說出的另一半正義與道理,才是想像無窮。

還地於自然,還地於人民,讓想省事的政府,開始去頭痛。

 

 

※本文轉自作者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