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10月1日 率先試辦藥品容器回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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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10月1日 率先試辦藥品容器回收

2009年09月29日
摘錄自2009年9月29日今日新聞臺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藥品容器常有殘留藥物,如遭任意丟棄有污染環境之虞。為確保廢藥品容器妥善回收處理,並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臺南市環保局率先於 10月1日 起試辦「藥品容器回收」工作,民眾可將過期、剩餘藥物與藥罐區分為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分開貯存,並交由垃圾車或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處理。

臺南市環保局將在今年中秋節(10月3日 )上午於藏金閣舉辦藥品容器回收兌換活動,只要持3個廢藥品容器加上20顆廢乾電池或3個廢藥品容器加上2支廢手機,就可以兌換月餅。

臺南市藥師公會蘇理事長非常支持廢藥品容器回收措施,不但要求公會所屬健保藥局設置過期、剩餘藥物及空藥罐回收箱,本次兌換活動也贊助洗衣乳100份,只要持上述規定回收物品即可兌換(月餅、洗手乳各100份換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