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油污事件 南縣環局限期改善土壤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千興油污事件 南縣環局限期改善土壤

2009年10月20日
摘錄自2009年10月20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八八水災麻豆千興不鏽鋼廠外洩軋延油污染事件,台南縣環保局19日公佈土壤受污檢驗調查結果,受污最嚴重的農地1公斤土壤裡有56.8公克重油,超過標準值56倍,環保局限期千興在11月12日前提出土壤改善計畫,並在6個月內改善完成。

油污事件發生後,受害地主、柚農和廠方向環保局申請公害糾紛調處,要求賠償農地無法耕作和農作減產的損失,縣公害調處會本月23日將召開首次調處。

水土科長林文彬說,如千興未提出土壤改善計畫,環保局將依土水法公告受污14筆農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限期千興提控制計畫進行改善工作。千興如再違反,可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如再未補正或改善者,則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