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漂流木 民眾露天焚燒已釀成大規模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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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漂流木 民眾露天焚燒已釀成大規模污染

2009年10月30日
本報2009年10月30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漂流木,朱玉璽攝莫拉克颱風後,全台各地河海沿岸堆積大量漂流木。漂流木清運不易,林務局僅有僅針對貴重漂流木進行收集與公開標售,對於剩下的林材卻未有處理辦法。有民眾在屏東里嶺大橋下的高屏溪左岸目擊,承租河川地的民眾需整地卻要無力清運,已開始逕自露天焚燒,形成嚴重空氣污染,也平白浪費大量資材。

前屏東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執行長朱玉璽指出,過去兩週來每到當地,即發現有民眾自行焚燒,向環保稽查單位反映後,情況未見改善,反而更多民眾加入露天焚燒的行列,有一處漂流木竟然堆高將近3公尺,面積廣達5、6甲,一堆堆的漂流木,日以繼夜的露天焚燒。一眼望去,斜張橋附近盡是塵土飛揚、煙霧瀰漫,空氣品質極為惡劣。

地球公民協會研究員楊俊朗表示,烽火煙塵瀰漫在高屏溪中下游,對原本就空氣品質不佳的高屏地區,造成嚴重空氣污染與二氧化碳的大量釋放,更是天然資源的一大浪費。他希望政府拿出處理辦法,協助民眾處理;或可編列預算鼓勵有重機具的民眾投入清運行列。

朱玉璽說,由於雨季剛過,河川進入枯水期,向政府承租河川地耕作的民眾已著手整地。但承租地上散落的極大量大型漂流木,一般民眾根本無力處理,才會有人採取露天焚燒的方式。然而,林務局不要的漂流木雖非貴重,但也是得來不易的天然資材,如此平白焚燒實在浪費,也形成空氣污染。

空氣污染屬環保機關權責,朱玉璽曾建議屏東縣環保局在週邊設立告示牌,禁止焚燒,但提出建議後並無下文。

露天焚燒漂流木似乎必非單一個案。無獨有偶,上月中旬,本報也接獲訊息指出,在台東三仙台海邊發生漂流木「失火」案例,經民眾通報警方趕到現場時,清運承包商提出「可能有員工偷懶想直接放火燒,會好好告誡員工」的說法;但警方離開後,第二天、第三天,「失火」仍繼續發生。

據民眾反應,從該業者向林管處抱怨該地為岩礁地形,漂流木清運得靠船隻託運,成本太高看來。似乎意味著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漂流木現地焚燒成了最方便省事的處理方法。

另外,9月間在台南安平海邊,也有台南市社區大學發現民眾擅自露天燃燒。可見,不論在私人承租地或公有地上,漂流木難以處理導致民間逕自焚燒的情形已非單一個案,需要有關政府提出處理方針。否則,潛在的公共危險、空氣污染與資源浪費問題,將有可能陸續在各地發生。

楊俊朗認為,從高屏溪沿岸的案例來看,由於相關機關未針對剩下的漂流木制定妥適的處理辦法,絕大部分的漂流木面臨被焚毀的命運;但若政府若好好規劃善加利用,漂流木可以成為社區營造的資源、家具、紙漿、藝術品、甚至生態教育的解說點。

楊俊朗也指出,曾有業者考慮將漂流木打成木屑後用來養菇,但考慮含沙量太大恐損害機具,因而作罷。顯見剩餘漂流木的問題,已非民間能自行處理,需要政府介入。

他認為,政府不能放任露天燃燒繼續下取,希望政府機關立即公告嚴禁焚此行為,違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論楚;稽查單位應不定期至河岸稽查,並獎勵民眾檢舉焚燒漂流木,以遏止不當焚燒。

楊俊朗也建議,政府應協助民眾清理私人土地上的漂流木,適時裁切集中存放,鼓勵民眾撿拾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