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搶救七星潭,大家做伙來 | 環境資訊中心

【連署】搶救七星潭,大家做伙來

2009年11月23日
發起者:搶救七星潭聯盟

美麗的七星潭,是花蓮人的回憶,更是所有到花蓮遊憩的朋友必停之地。

2009年7月14日,花蓮縣政府提案廢止七星潭唯一的保護屏障──2007年七星潭環說書公告。此動作讓七星潭門戶大開!七星潭天然的景觀生態與周遭居民安危岌岌可危。

你曾經獨自在這片美麗的海灣駐足嗎?
或者背著吉他向七星潭哭訴那個男孩/女孩離開了…
你曾經與親友一同踏著七星潭的浪,丟幾個小石頭歡笑嗎?
或者只是一群人夜宿七星潭,躺在礫石床上傾聽七星潭歌唱

2007年1月2日,花蓮縣政府核准派蒂納公司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
2007年4月24日,花蓮縣府於媒體承諾做好環境、生態保育把關。派蒂納公司七星潭渡假村開發計畫,因違反86年七星潭環說書公告而無法變更地目動工。
2009年7月14日,花蓮縣政府提案廢止-86年七星潭環說書公告(未事先向縣民說明)
2009年10月30日,環保署通過廢止86年七星潭環說書公告

現在,全民連署-搶救七星潭。

開發沒有不好,但在自然保留區進行大規模的開發勢必要經過更審慎的評估。

開發可能很好,但假如只是把一塊地方圍起來開始收費,加了許多人為設施破壞原來生態、自然,然後只帶動渡假村內的經濟,如同花蓮富源蝴蝶的故鄉,或墾丁飯店將海圍起來收費,那這些更是用納稅人的錢去替私人集團賺錢的不正義行為。

許多在地居民憂心的指出,近幾十年來七星潭海岸線退縮快速,居住安全勘慮。加上考量全球暖化造成海水面上升以及風暴越來越強的趨勢,七星潭除加強聚落區海岸護堤外,其它非聚落區應強化海岸保安林的防風定砂和防潮功能,土地只應低密度使用,建築線應儘量向內陸退縮,而不是短視觀光開發近利,興建飯店和渡假村,並要求政府建造愈來愈高海堤,與海爭地,圖私人利益,卻要納稅人買單。

我們的訴求

1. 縣府遵守土地法,不得私用七星潭

請花蓮縣政府和國有財產局遵守土地法第14條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私有」,以及遵守行政院國土復育方案規定,不得續租或標售海岸地區公有土地予派帝娜公司做非關生態保育、國防、公共設施等用途。

2. 監院立院主動查,不要弊端七星潭

請監察院、立法院、花蓮縣議會主動調查花蓮縣政府核定派帝娜公司的「七星潭濱海渡假村」開發計畫書是否有弊端。

3. 資訊公開社區知,公民參與審查會  生產生活與生態、三生三贏七星潭

請花蓮縣政府提供《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請營建署和環保署主動開放審查會議訊息,並邀請當地社區發展協會、民間保育和環保等相關團體參與審查過程,期盼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力創造「生產、生活、生態」三生三贏的自然、人文永續發展共業。

※ 線上連署網站
※ 七星潭危機的詳細說明
※ 搶救七星潭協作平台有詳盡的資訊
※ Peopo公民新聞平台上關於搶救七星潭的影片(慈濟大學傳播系同學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