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1日
摘譯自2009年11月22日Deccan Herald報導,謝雯凱編譯;趙家緯審校
印度新德里州政府在1月份發佈通知,禁止任何厚度的購物用塑膠袋之使用、儲存與販售,此禁令也包涵生物可分解式之塑膠袋。違犯者最高處以罰金10萬盧比或5年刑期,或兩者兼具。由於執行成效不彰,政府官員要求執法單位必須力促批發市場攤商遵守法令,不可提供塑膠袋。一位資深官員表示,直到目前為止,執法力度集中在消費者,但法律要有效落實,應該要自源頭加以管控。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