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見這隻頂著大鹿角的紅螢,是徐基東在2008年3月於三義關刀山拍到的照片。他所拍到的這種紅螢,美麗的大鹿角正好被陽光照射,鹿角的形影就這麼映在綠色的葉片上,顯得格外優雅。他分享這張照片給我時,說他極喜歡自己拍到的這張紅螢照片,他稱牠為「麋鹿甲蟲」。我回信給他,說,如果我來命中文名,應該會叫牠「櫛角紅螢」,因為一些長著類似觸角的昆蟲,都被以「櫛角XX」來命名,比方說:斑櫛角叩頭蟲(Pectocera babai)、大細櫛角蟲(Callirhipis miwai)、赤腹櫛角螢(Vesta impressicollis)。
一段時間後,徐基東在某一個寒流來襲的夜晚,開始了他尋找這隻「麋鹿甲蟲」真實身份的網路旅程。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後,他覺得在TaiBNET(台灣物種名錄)網站上,鄭明倫資料提供的扇角碩紅螢(Macrolycus flabellatus)就中文名稱來看,很可能正是此螢的真實身份。當然,這隻紅螢的真實身份如何,也許在那個寒冷夜晚,數小時的過程裏,已顯得其次了,因為徐基東在網路上追尋牠身份的過程,他已有了更多額外的收穫了。
2010年2月9日,我在台東利嘉林道上,遇見了這隻頂著鹿角的紅螢。牠的觸角依然美麗。我想,這鹿角狀的觸鬚,不止吸引雌蟲,也很吸引我的目光。我很擔心自己的相機還來不及按下快門,牠便會飛走。因此,在遠遠處,我就開始每一步都小心地前進,同時每移一步便按下一次快門。事實也真是如此,我確實沒太多機會、太多時間從各個角度拍下牠美麗的身影。牠,匆匆飛走了。
牠那美如大鹿角的觸鬚,第一眼看見就讓我聯想到已滅絕的愛爾蘭巨鹿(Megaloceros giganteus),這是一種約一萬年前已滅絕的生物。牠那巨大的鹿角,兩角邊端的跨度達4公尺,且重量有40公斤重,而這樣一對又大又重的鹿角,竟是由一顆約2公斤的小頭所支撐的。或許是這個原因,產生了有許多人帶有直覺感的看法,認為牠的滅絕是因那愈演化愈大的鹿角所造成的無法負荷所造成的。我會說這看法是直覺的,乃因這對大鹿角之大之美之令人印象深刻,註定要引起各種的聯想,都避免不了和這對鹿角相關了。不過,我不同意愛爾蘭巨鹿的滅絕原因是由鹿角愈演化愈大造成的。演化,並非直線前進式的改變。演化,是一種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適者生存的修正。也就是說,如果鹿角大而無當,那麼,自然選擇就會偏好小一些的鹿角,也就是說,大到不足以負荷的巨鹿,會不適合生存,基因也就相對擁有較少的機會得以傳衍。因此,在性擇偏好超巨大鹿角的同時,天擇壓抑了超巨大鹿角的發展,鹿角的大小便得到了應有的平衡,不致造成整個族群的滅絕。當然,另有說法是人類過度獵捕造成的滅絕,這當然是可能的,不過,這種可能性於現代人肯定比一萬年前的人類多上一萬倍。我倒認為一萬年前的人類,是明白如何讓可以作為食物的動物永續生存的(因為如此才能讓人類自己永續生存,這一點,遠古的人比現代人還清楚。)還有一種說法是天災造成的,我傾向這一說法,畢竟,自然力量之巨大,往往令愈大型的生物難以承受。
昆蟲的觸角多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即嗅覺功能。我想,照片中這隻紅螢這對美麗如鹿角的觸鬚,大概是為了能夠更敏感,在更遠距離外,找到情人的特殊構造吧。不過,我也擔心,如果人擇作為捕捉牠們的壓力時,觸鬚愈大愈美的紅螢,將成為愈可能被淘汰的對象。如此一來,牠們的基因便愈難以傳衍。在這種情況下,牠們的演化方向便傾向愈來愈小的觸鬚了。原來,人類好養美麗昆蟲的行為,也產生了一種人擇的壓力,造成了強大的演化力量。而這種力量,很可能造成某一種昆蟲的滅絕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