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不保?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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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不保?

2010年03月26日
採訪、撰稿:林燕如;攝影、剪輯:陳忠峰

我們的島這兩年來,陸續接獲民眾陳情,從去年的徐州路護樹,到天母磺溪綠帶面臨開發危機,還有最近的新店大豐國小,為了興建體育館可能會移樹,台灣的樹木在各地都發出求救警訊,各地方自治的樹木保護條例,到底能不能保護樹木?透過不同案例,讓我們一起來思考,人和樹木之間,是否能有更好的發展?

549樹木不保

台北市,敦化南路上,樟樹正迎接春天的到來。

在新店市的大豐國小,這棵大樟樹,卻因為興建室內體育館,可能遭到搬遷的命運。根據當地居民回憶,這棵樟樹起碼有85歲了,因為他們擔心老樟樹移植後將無法存活,於是組成大豐國小護樹隊,與校方召開協調會。

大豐國小護樹隊向新店市公所申請樹木保護,今年3月初,新店市公所以老樟樹符合珍貴樹木的定義,向台北縣政府提報,列管為珍貴樹木,目前正在等待專家學者會勘。

參與多次救樹行動的潘翰聲認為,從江翠國中計畫移樹蓋游泳池,到大豐國小的移樹蓋室內體育館,幾次事件下來,顯示教育部的經費補助方式有很大的問題。

當學校建設,無法避免遇到樹木搬遷的爭議時,私人產權更是在樹木保護上最常遇到的難題。像是這片位在台北市天母西路的綠帶,是城市中珍貴的自然景觀,其中有26棵樹木,已經被台北市政府列為受保護樹木,由於長期沒有開發,裡面的生態非常豐富。

地主準備開發興建3棟12層樓高的大樓,卻在整地過程中,砍除了5棵受列管的保護樹木,遭到文化局開罰35萬元,連帶帶出各地樹木保護條例的盲點。以台北市樹保條例而言,將樹木致死,一棵罰款7萬,5棵也就是35萬,相較於房地產的利潤是九牛一毛,但在沒有中央母法之下,最高也不能超過十萬元。

潘翰聲認為,應該把各地的樹保條例拉高層級到中央立法,並透過刑法來制定罰責,才能有效地保護樹木不會遭到不當砍伐。

當樹木被砍之後,天母居民才驚覺,這片綠帶有可能會因為開發導致破碎,於是四處展開陳情,連居住在天母的外國人也加入行列,並提出國外經驗,呼籲政府是否能提出其他的方式,補償地主權益,保留下這片城市綠意。

但在台灣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台北市文化局表示,換地跟徵地涉及的層面較多,需要做跨部會的配套,目前正在研擬的,是未來打算將容積獎勵納入樹保條例,以增加地主保留樹木的誘因。

不過在擁擠的城市中,容積要如何移轉?才不會造成其它地區的環境品質下降,也還要更多謹慎的思考。

在樹保條例尚未修法前,台北市文化局認為,建築師在環境保護跟開發利益之間,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如何讓樹木獲得保留又不損及地主開發,考驗著建築師的巧思,如果能設計出兩全其美的方法,就能避免掉許多紛爭。

有時候,真的只要變更設計,事情就會有轉機。2009年台北市徐州路護樹事件,鬧得風風雨雨,就是因為停車場的興建方式,關係到老樟樹是否能現址保留。最後建商從代理執行的角色直接拿下主導權,以不遷樹為目標重新變更設計,雖然因此增加了成本,但雙方都得到了滿意的結局,成為美談。

經過這次風波,徐州路案的建商認為,政府在法令上,也該避免模糊空間,對於地上物的規範,老樹的認定及保護,甚至哪些土地不能開發的限制都要更明確,才不會讓爭議出現。

走在城市中,不管城市發展得如此快速,樹木總是靜靜地,順著風、搖動枝葉、聽你說話,樹木的存在就像是空氣一樣,讓我們在地球上,多了一份安心與自在,而我們也該想想,是否能為它們做得更多一點。

採訪側記:

心情不好的時候,走在樹林裡,看著陽光從葉尖灑落,容易讓人感到舒服自在。即使是繁華的台北街頭,只要有了綠意,城市的擁擠車流和煩悶,似乎就被趕到一旁,植物就是這樣神奇,可以安定人的心靈。

但弔詭的是,我們太容易把樹木當成盆栽,當要開發時,很輕易地決定移除它, 事後再去買其他的樹木或是繽紛的花卉來補植、布置花園,這種把樹木當裝飾品的心態,並不是真正的尊重大自然,而只是彰顯人類的能力罷了!如果能從建造設計 就把樹木的考量納入,我們的建築型態也將會更加多元,城市風景將更具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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