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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灣社運與電子業國際大廠擦撞

2010年04月06日
作者:孫窮理(苦勞網特約記者)

這兩年,順著Windows7、Andriod、iPhone…等「智慧型手機」軟硬體發展的趨勢,資訊流通的管道,從電腦轉移到可攜式設備上面,其中「觸控面板」變成一個看起來正「夯」的產業。從傳統電阻式、到投射式電容觸控螢幕,從單點觸控,到多點觸控的功能;手機、電子書、平版電腦…加入網際網路的「雲端」資訊流通的領域,這一個可能被描述為「web3.0」的景象,也許還沒有完全發生在現在,但似乎被描繪在不久的「未來」圖像裡。

高科技的「新形象」

未來,永遠是股市炒作的不變題材,不管上個世紀末華爾街的「.com」風暴,帶給我們有的沒有的一堆意義,「意義是什麼?我只知道炒股獲利」,去年 5月22號,小尺寸觸控面板大廠洋華光電(3622)在掛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股價衝到514元,擠下當時的「股王」,同樣以智慧型手機題材發光發熱的宏達電(2498),成為新的「股王」。

雖然「觸控面板」有如此大的「未來」,不過去(2009)年,在全球金融海嘯的影響下,大家也不見得過得多好;洋華是其中一個例外,當大家還在「無薪休假」的時候,洋華的生產線提前滿載,讓員工加班;在全球,與觸控面板領導品牌Nissha競爭市佔率第1的洋華,去年稅後淨利29億7千多萬,今年3 月剛剛公佈每股配息10元。

如果依照我們對「高科技產業」傳統的期待來說的話,「在洋華工作」這件事情,可能該是件人人稱羨的事情吧!

可是,很奇怪,4月2號,在洋華的大客戶宏達電新店企業總部破土典禮的外面,我們看到的洋華員工,是這個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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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王毅丰

底薪不到2萬,每個月要加班到100個小時以上,才能夠掙到3萬多的薪水,洋華資方在加班費的計算上,錙銖必較,硬是把《勞基法》規定要加上的「經常性給予」扣掉,用底薪來計算加班費,省下來的錢,一年不過2、3千萬;這些對勞工來說是養家活口的老本,對一年賺上快30億的洋華資方不過是一點點蠅頭小利的錢,不給就是不給,於是,員工們組織了工會,準備爭取這筆「小錢」,結果呢,資方不買帳,組工會?那我就把幹部都開除,看你們玩什麼。

以上說的還是「正職」的員工,更沒有聲音的,是1,300個工人裡,還包括了400個未成年的「建教合作生」,200個「外勞」,他們領 17,280的基本工資,洋華也開始準備招募「派遣工」,永遠有更低薪水的「替代性勞動力」存在,誰還管你們工人怎麼哭、怎麼鬧啊?

這個落差也太大了一點吧,「高科技」?「未來」?怎麼看,都像「血汗工廠」。

EICC,國際的電子行業行為準則

說到「血汗工廠」,是有一些歷史的,早期從美國校園裡發展出來,針對全球紡織成衣業在第三世界剝削廉價勞工、童工,發展出針對品牌商施壓,要求他們用勞工、環境、倫理…等社會責任去稽核他們的上游承包商的運動,後來,這些運動也發展到其他的產業,而電子業就是其中之一,而因應「血汗工廠」運動的訴求,品牌商也相應生出了各種對生產鍊上游的廠商的「行為準則」出來,2004年,包括IBM、Dell、HP…這些一線的國際大廠,聯合制定了 EICC(Electronics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電子行業行為準則》,規範這些品牌商上游一線、二線…廠商的行為。

到了2009年,EICC已經出到了第三版,5個章節,分別規範了勞工(labor)、健康與安全(health and safety)、環境(environmental)、管理體系(management system)還有道德規範(ethics);雖然經過了6年的發展,EICC的規範大多抽象,比起生產地的法律或一些國際公約,還有很多不足之處,從勞工和環境的「外部成本」獲利,本來就是這些國際大廠與整個生產鍊的生存之道,要不是顧慮到市場的形象,他們才不會自己搞出這些綁手綁腳的規範出來咧;這種東西,到底只是國際大廠用來給自己擦脂抹粉的公關手法,或者能有實際的作用,這個問題可能太複雜,這裡就先不討論了,我們先看看拿洋華工會員工遭遇到的事情,套在EICC裡,很容易可以整理出下面這個表來:

洋華電子在「建教合作生」、「加班費」與「打壓工會」的行為,違反EICC(電子工業行為準則)的情形:

條號 條文內容 違反情形
A-2 所有18 歲以下的工人不得從事有可能危及到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洋華的「建教合作生」同樣在暴露於有害物質的工作環境中工作。
A-3 工作週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另外, 除非是緊急或異常情況, 一周的工作時間包括加班在內不應超過60 小時。 洋華員工表示,每月加班的時間經常超過100小時;平均一週25小時,加上42小時法定週工時,應經常超過每週60小時工作時間。
A-4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應符合所有適用的工資法律, 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的法律。依據當地法律的規定,員工的加班工資應高於正常的每小時工資水平。 洋華資方不遵守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標準,加班時間也超過《勞動基準法》的上限。
A-7 參與者應尊重員工的權利,包括依據當地法律自由結社、參加或不參加工會、尋求代表、參加工人委員會。員工應能夠在不用擔心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地就工作條件與管理層溝通。 洋華資方在員工組織工會之後,藉故開除工會幹部、打壓工會,妨礙員工的結社自由。

製表:孫窮理

EICC的制定到今天已經6年,對於全球資訊電子業的發展,6年就像一個世紀那麼久,台灣這個號稱全球資訊電子業大國的地方,對於這個東西的反應是什麼呢?4月2號,洋華的員工找上了宏達電(HTC),這個洋華的大客戶,從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執行長周永明、亞太區副總董俊良的反應看來,大概是一整個「驚訝錯愕」吧,「我們不會干涉其他公司的內部管理。」周永明說。

洋華賺30億,不肯付3千萬加班費

事實上,EICC無處不在希望下游品牌商去「干涉其他公司的內部管理」;理論上,因為牽涉到訂單的問題,上游供應商對下游廠商就「企業社會責任」的稽核,不能不買帳,也是理論上,它甚至比當地的法律或國際的公約能產生的效果更大,而宏達電在推出Google的Nexus One手機之後,與Google聯盟,最近甚至成為Apple vs. Google市場爭奪佔的替罪羔羊而吃上了官司,走「搜尋」、「服務」等軟體路線的Google本身,目前看起來並沒有真的進軍硬體市場的打算,根據宏達電的說法,Nexus One是一支「雙品牌」的手機,也就是說,HTC是一塊走進全球舞台上競爭的招牌,它們不折不扣是一間國際的一線大廠。但是,一直到今天,這個走在世界前端的廠商,都沒有加入EICC,漠然無視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存在。

但是,這樣一個充滿「未來感」的廠商,在企業「外部成本」的思維上,怎麼停留在那麼古早的「過去」呢?

我們還是回到洋華來看吧,前面談到,洋華的「稅後盈餘」是29.7億,那麼它的「稅前盈餘」是多少呢?32.8億,所謂「稅後盈餘」是這樣算的:(營業收入+業外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稅後盈餘),我們看一下洋華2009年度簡單的財報:

項目 金額
營業收入合計 12,756,770
營業成本合計 (8,752,220)
營業費用合計 (1,057,154)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381,267)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44,002)
稅前淨利/損 3,284,661
所得稅費用 (317,350)
稅後盈餘 2,967,311
資料來源:上市公司公開資訊,單位:千元;整理、製表:孫窮理

2009年,營利事業所得稅還是25%,但是洋華大概只繳了3億多的稅,算一算大概是10%不到的稅額;原因是2006年6月和2008年10月,兩度適用《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之二「增資擴展」,5年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參見洋華光電公開財報),這樣算起來,少繳的金額大約是4.5億左右;而去年《所得稅法》修法,從今年起,又把營利事業所得稅從25%調降為20%,洋華要繳的稅額就更少了(其實,跟其他高科技大廠比起來洋華繳的稅算是相當高的了)。

賺了快30億、免掉了4億多的稅,但是卻不肯付2、3千萬的加班費;還想盡辦法進用各種的廉價勞工、打壓工會、拒絕溝通,這到底是怎樣?

作為全球觸控面板的領導大廠,洋華面對的是愈來愈多進入者的競爭,過去洋華可以在市場中競爭的「傳統電阻式」觸控面板已經受到「投射式電容」觸控面板的競爭,後者,在可攜式設備走向「多點觸控」的趨勢下,具有優勢,洋華已經是一個落後的進入者,而就像「.com」泡沫那樣,失去了「未來」的想像,「股王」的價值又會剩下些什麼呢?

全球供應/污染鍊

「觸控面板」算不上什麼技術密集的產業,在國內與國際競爭者的挑戰的環境下尋求出路,台灣的經驗,跟其他新興工業國家沒有什麼不同,租稅減免、政策補貼,加上企業的「外部成本」放給它爛,而即使在這樣的條件下,企業還是看到哪裡的條件「好(準確地說,是哪裡比較「賤」)」就往哪裡去;事實上,就洋華光電的例子看,即使是在它看起來大好的去年,也早就展開了「全球佈局」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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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洋華光電在兩岸及越南、韓國的佈局圖,海外的規模已經超越台灣。(資料來源:洋華光電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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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面板產業上下游關係圖(資料來源:工業技術研究院)

觸控面板的製程,其實與「印刷電路板」的製程差距不大,只是材料不同,目前洋華所採用的「濕式蝕刻」製程,是以強酸物質,將銦錫氧化物(ITO)透明導電薄膜上面,光罩沒有覆蓋的部份腐蝕掉,在製程的過程中,會產生揮發性物質,在蝕刻與清洗的過程,會產生廢溶液;據洋華生產線上的員工表示,在工作現場,彌漫強烈的異味,聞久了會有身體不適的現象;這種情形,很容易就讓人想起1970年代的RCA。

造成RCA員工罹癌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是電路板的清洗劑,高比例的罹癌員工,是在剪線房和品管部門,由於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具有高揮發性,接觸這些剛剛經過清洗的電路板,長期吸入這些化學物質,造成罹癌,同時RCA也將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注入地下,造成RCA的廠址土地的污染;而就在今年3月,韓國發起「三星負責運動」,質疑也是洋華重要客戶的三星在清洗晶圓生產線上員工的白血病及癌症的問題。

「高科技產業」所使用的化學物質,以及這些物質彼此之間產生的化學變化,隨著製程的演進,快速的變化,在廠商「商業機密」的黑箱下,無論是員工或者社會大眾都沒有辦法掌握;在這種情形下,甚至「專業」都失效,日前負責中科環評「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的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吳焜裕在「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的侷限性」一文中指出,在廠商不願意提供完整資料的狀況下,環境健康風險評估只能就煙道採樣的物質進行評估,而「如果進駐廠商排放的化學物質與我們檢測的物質不同,或是預定進駐的廠商已變更、或是生產製程與當時採樣的製程不同等原因,那這份評估報告所預測的風險可能無法反映出真正的風險。」

工運與國際一線大廠的首次「擦撞」

「風險」在資訊與技術的缺乏的條件下,無法計量,我們根本不能確實掌握我們到底承受了什麼,但仍不斷地在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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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科學園區設置的爭議,引發新一波環境運動的動能,高科技產業享受高額的國家(全民)補貼、也將其「外部成本」以無法計量的方式丟到社會裡,讓所有的人共同承擔,圖為今年3月1日,反中科團體在環保署前抗議中科強徵土地、製造污染對農業帶來的傷害。(攝影:孫窮理)

本週,《產業創新條例》,將在立法院闖關,從《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來,「高租稅補貼」與「國家強力協助」的產業政策,延續了50年,政策背後的動能,一是它們是政權維繫與財團、地方派系複合體的紐帶;另一個則是,台灣逐漸失去廉價的勞動力與土地這些競爭環境之後,不管有沒有用,想要把產業留下來的焦慮;把產業留下來當然不能說不對,但是在政策面上,無論就經濟或者社會的層面,要留住什麼產業,以及留住他們的同時,我們該要求什麼,這種損益評估的能力,正是我們這個社會缺乏的東西。

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一年賺30億的洋華,要苛扣員工區區數千萬的加班費,或者宏達電對於電子業早已行之多年的企業準則,如此地無視於其存在;去年 5月,Apple的上游代工廠勝華/萬士達,在兩岸都發生勞資爭議,工會與工運團體曾經前往Apple台灣分公司抗議,不過工運團體也發現這個所謂的Apple台灣分公司,差不多不過是一個「代理商」而已,什麼事情都不知道,但是Apple雖然從不回應這樣的質疑,但是,在自己做的《2009年供貨商社會責任進展報告》中卻也明白地承認了上游供應商是「血汗工廠」的事實。

當然,對於企業監督的力量,馬上就會被全球生產鍊的快速移動化解掉,這種註定無法在一國一地行動的運動模式,很快就會碰上它在結構上的問題。不過,本地的工會和工運團體沒辦法找到Apple執行長Steve Jobs,卻可以找到宏達電的董事長王雪紅,這也使得「洋華爭議」比起「勝華爭議」更往前走了一步;由於環保署的「自我廢除」,「反中科」行動者找上了宏碁、友達,而4月2號,算是台灣工運與電子業國際一線廠商的第一次擦撞,很多事情,大家都還在學…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