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烏山頭水庫 環團:清處費應用於調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搶救烏山頭水庫 環團:清處費應用於調查

2010年04月08日
摘錄自2010年4月7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部乾旱,多座水庫更面臨汙染嚴重的情況,環保署4月7日下午召開永揚案專家會議,多個環保團體呼籲環保署,應將收取的清除處理費部份用於水源區污染調查,要清除烏山頭水庫自來水保護區的砷及有機揮發物污染,為人民用水安全把關,尤其專家已確認永揚場址位於北勢坑斷層及斷層破碎帶,更有必要進行永揚場址地下水是否流往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調查。

針對環保團體的訴求,環保署廢管處長王俊淵表示,隨水費徵收的清除處理費,雖是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收取,但是由縣市政府徵收,並分配到各鄉鎮市使用,環保署「並未收到半毛錢」,所以無法依環團要求動支,但環保署目前已組專案小組調查烏山頭水庫的汙染情形。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副召集人吳麗慧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4條,1991年起,除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外,其他縣市徵收標準不同,開徵至今,金額達數百億以上,但民眾質疑,為何只管收費,不管水質污染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