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能源會議預留爭議 經濟部:共識先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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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能源會議預留爭議 經濟部:共識先行

2005年06月22日
本報訊

睽違七年再次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於環保團體的抗議聲中作出結論,經濟部長何美玥裁示,將先落實有共識部份,但未對爭議部分如何解決多作說明。

由於經濟部明顯放棄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中以2000年作為二氧化碳減量基準年的目標,也不願訂定減碳總量,只以每年各部門減少排放量的「基準情境」(Business-As-Usual,BAU)作為目標,環保團體對此相當失望,甚至稱這次會議為一場騙局。台灣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直言,若政府沒有訂出一個明確的規範要求自己,就不用期望減量有所成效。

何美玥雖然表示將以調整產業結構來達成減量,但仍不願鬆口表示未來是否限制八輕與台塑煉鋼廠等高耗能產業繼續發展,也未對其將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出清楚交代。此外,將核四廠發電量納入結論也引發少許爭議,何美玥坦言,未來規劃時程中核四仍會運轉供電。

共識中最重要的是,未來重大投資案都將把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環評,推動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機制並考慮課徵碳稅,以及調整電價以達至能源價格合理化。其他達成共識的要點尚有:提高能源效益,推動節能並推廣能源技術服務業、擴大工業能源查核範圍,尤其是能源密集性產業、提高再生能源與潔淨能源比率、輔導並推廣再生能源等等。

此次能源會議的結論與進一步規劃,都將在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7月份會議中進行報告,經濟部也允諾每月檢討成效,三年後再度召開能源會議。至於行政院永續會主委葉俊榮在閉幕式演說中表示,針對能源會議爭議部分進行共識會議或公民會議,何美玥並未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