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徐州路條款」 建商別想砍樹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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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徐州路條款」 建商別想砍樹

2010年04月29日
摘錄自2010年4月29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日前審議第一宗「保護樹群意象都市計畫案」,通過「修訂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兩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由於都市計畫將徐州路畫定為道路用地時,兩側行道樹土地非屬道路分區範圍,為保留徐州路(中山南路至杭州南路段)樹群,透過此變更案規定兩側須退縮3.64公尺,不得開挖,日後須經都市設計審議後才能開發建築。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這是市府第一宗透過都市計畫,積極保護老樟樹生長環境及地方居民集體記憶的案例,意義重大。

都市規畫科表示,徐州路兩側行道樹歷史可回溯民國20年,當時即有照片證明有樹苗,文史資料也證實,行道樹約民國44年種植,有其保存意義。但徐州路10號因建案一排樟樹被迫遷移,引起社區居民及環保團體抗議,2009年環團曾發動護樹運動,還串連居民、台大學生及民間團體等阻擋建商怪手進入移樹。這個都市計畫案私下被環保團體稱為「徐州路條款」,認為日後有類似情形時,或有建商要強行砍除老樹時,可援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