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信託案 環團不排除興訟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境信託案 環團不排除興訟

2010年07月21日
摘錄自2010年7月2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政部21日說,「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案」需向財政部取得可完成讓售證明文件,否則無法審查。環團則說,此次送件是為公益信託,他們又不是開發單位,不排除提行政訴訟。

內政部21日晚間說,除非環團向財政部取得可完成讓售的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全案無法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將請申請人研擬具體土地取得計畫,接洽國有財產局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後,再送交內政部補件。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回應表示,內政部把決策權交到國有財產局,但環團此次送件是為公益信託,又不是開發單位,內政部「這樣作法很奇怪」,將循行政程序繼續要求公務機關,同時也不排除提行政訴訟。蔡嘉陽指出,此次送件的是公益信託,應依信託法的公益信託專章辦理,國有財產局非決策機關,應由內政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