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誓言不放棄:將研擬應對方式
「濁水溪海埔地公益信託」21日在營建署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由內政部召集15個部會及地方政府代表與會,次長林慈玲主持,晚間並召開記者會公佈審查結論,要求受託單位先取得國有財產局(國產局)土地讓售同意。受託代表蔡嘉陽對於結論「不滿意,也不能接受」,他表示內政部應負起決策責任,完成實質審查,讓國產局據此進行土地轉讓。
依法提出「宣言信託」 以保留溼地現狀
會議由社團法人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籌備處)以簡報說明本案展開。彰化環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此次信託為「宣言信託」,即彰化環盟等8個民間團體對外宣告購地進行信託,並邀請大眾一同加入委託人的行列,信託資產交付彰化環盟進行處分管理,一同達成公益信託之目的。
此次預購之地屬國產局管理,共2000公頃,並分3階段進行募股。此乃導因於此地自然、人文、生態之無可替代性,兼具農漁產業、觀光、文化創意、綠色能源、環境教育與生態旅遊等多項功能,符合「生態、生產、生活」三生原則;卻因國家重大政策即將轉變為國光石化用地,將原來泥質灘地的功能將完全消失殆盡。
有鑒於今年2月2日營建署原本要將此地公告為「國際級溼地」,卻因其他部會有意見,臨時喊卡。連營建署都難保此地,遂號召全民以信託方式購地、保地。購地為手段,保育為主要目的,因此購地之後,將保留此地、維持原地貌。
兩位到場關心的立委也發言表達支持。立法委員林淑芬提到目前社會對農地徵收觀感不佳,特別是大埔事件。以往「依法行政」大旗下,翻案的機會微乎其微,但透過網路傳播,尚得到800萬人次的點閱、關注,使得行政單位不得不重視。這代表公民社會崛起、對公共領域議題監督之力量。而此次信託認股已達數萬人,人民要求原屬於政府的管理權、所有權轉移,還權於民,「茲事體大」。
林淑芬指出,國光石化開發案造成「土地公平」、「世代不正義」(國光石化造成的污染將禍及數代)、「水權」、「農漁民的就業權」等等議題,而產生的污染進入環境,污染了土地、水源,最後進入到食物鍊,受害的還是人民。他期待進行實質審查時,將上述事項考慮進去。
立委劉建國也說,高美溼地的油污案引起廣泛重視,彰化溼地不也如此嗎?目前認股的股數換算成金錢約1.7億之經濟規模,很可觀;他舉英國國民信託專家莫里斯到彰化海岸,看見牛車農婦之畫面,說具有世界遺產潛力,不保存可恥,他問現場政府官員作何感想?他強調濁水溪資源不可再被掏空,對土地、河川要尊重。
針對彰化環盟的簡報,營建署城鄉分署長洪嘉宏則提出信託之標的為土地,就不是信託財產,則彰化環盟和認股者之關係為何?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代表本案律師發言說,彰化聯盟是受託人,認股人將錢(即財產所有權)移轉給彰化環盟是委託人,彰化環盟則代表委託人購地。
內政部主任秘書翁文德則提出「信託計畫」以及購地2000公頃之依據為何?蔡嘉陽答覆,台灣過去未曾有過依據宣言信託購地之案例,目前找不到購買的程序,應由行政部門研擬。而購地之面積是比照國光石化提出來的面積,也就是買下國光石化可能阻斷白海豚洄游覓食之棲地。法規會代表王勝毅則詢問是否進行勸募行為,蔡嘉陽回答,目前是讓委託人預約認股,採「預約制」,未有收錢的行為,未牽涉勸募。
會場出席者有一位民間代表,是來自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他說彰化沿海的專用漁業權因政府要求不要申請國光石化預定用地,而將此地排除在外,現信託案卻要買下此地,進行保育;他說生態保育和漁民權益衝突,一開先例,將影響漁民權益。他要求此地若未開發,則應回歸專用漁業權範圍。
蔡嘉陽解釋,本案就是要維持土地原來的樣貌,土地上原有的產業也會尊重並維持下來,因此與漁業並非衝突的立場。
而漁會是民間代表的立場卻列為出席,被林淑芬提出糾正,改為列席。
內政部:願擔任主管機關 但請環團提出國產局許可文件
晚上七點半,內政部召開記者會說明,確定內政部為本案公益信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彰化環盟需依據信託法第71條規定,先完成法人設立登記程序,始符申請資格要件。
即使環保團體已經明確表示,購地乃因國光石化夾國家重大開發之優勢,來勢洶洶即將伸手進入白海豚棲地,扼住其生存空間,然而內政部卻將土地取得一事,卸責給國產局,並做成「本案應請申請人研擬具體土地取得計畫,洽國有財產局取得可完成讓售相關證明文件後送內政部,再進行後續實質審查作業。」
國產局一方面說「國有土地如以保育為主,建議仍應維持國有予以管理之」,一方面卻已經同意國光石化依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促產條例)第23、33、39條及施行細則第41條,完成實質審查,即同意土地轉讓。如此行政程序,讓人懷疑所謂保育由國家維持管理之居心。林慈玲面對記者提問,這塊土地是否該保育,亦無正面回答,只說依照各部會權責執行。
對此結論,蔡嘉陽表示「不滿意,也不能接受」,認為這是行政程序的錯亂、施政失允。他表示,國有財產局同意讓售國光石化土地是基於通過環保署環評會的審查以及營建署區域委員會的審查,再向經濟部報編工業區後,由國有財產局來辦理讓售業務,所以國有財產局「同意」並非決策,而是已通過既定行政程序。
蔡嘉陽又說,如今內政部卻要求環團先取得國產局讓售的同意後才進行實質審查。國產局要根據哪項前提同意?蔡嘉陽直指「內政部踢皮球玩弄法律、踐踏公益信託」,並提出內政部應先設置公益信託讓售國有土地辦法,當本案通過內政部的公益信託審查之後,國有財產局得讓售土地給公益信託申請人。
聚集43000人認股、守護白海豚的公益信託,第一次審查結論卻獲內政部如此回應,彰化環盟秘書長施月英呼籲各界持續認股,讓政府的思維轉彎。(認股網站:et.e-info.org.tw/node/119)
※ 彰化環盟信託簡報於內政部環境信託第一次審查會提供的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