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五期】中興新村開發漏洞百出 地方政府力保續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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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五期】中興新村開發漏洞百出 地方政府力保續審

2010年10月28日
本報2010年10月28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台灣最具國民政府特色的歷史現場中興新村,因總統馬英九「愛台12建設」政策,計劃開發為高等研究園區,並由中科管理局負責開發計畫。27日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正反兩方意見皆到場表示意見,環評委員雖對計畫內容表示不宜,但在南投縣政府強力干預下,以「補件再審」續行。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為中科管理局(下稱開發單位)繼中科四期之後的開發案,一般習稱「中科五期」,開發面積為261.50公頃,位於南投縣中興新村,東為大虎山脊,西鄰中正路,南鄰田園街,北為草屯都市計畫區。

開發單位計畫中表示,此地乃依據「愛台12建設」政策將中興新村發展為文化創意及高等研究園區,進駐單位以高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等行政辦公部門,強調園區規劃具前瞻性且無污染之虞。工研院及資策會為預定進駐單位,其他尚有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委會「農業技術研究院」及文建會、國史館等。

充滿歷史氛圍,綠意盎然,街道整齊劃一的中興新村為台灣第一個都市計畫區,完成度幾乎符合,1955年國民政府將此地作為預備基地,一直到1999年精省及921大地震而逐漸沒落,但此地完整的歷史空間,文化資產,被學者稱為最具代表中華民國的地理指標,深具歷史價值。

支持開發者以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為首,表示自1999年精省以及大地震後,此地一蹶不振,認為開發可以解決此現象。

而反對開發者意見包括開發單位對於文化資產的認識是否足以判斷、保護這些歷史現場,開發將破壞到甚麼程度、哪些建築物將被拆除等等,雲林科技大學教授李謁政接受文建會委託調查當地建築物歷史,即認為開發單位在文化資產的資訊未立基在充分對等原則,無法討論對文化資產的影響。

其次,本案強調高等研究園區,卻未載明引進類別,而南投縣在沒有工廠的情況下,戴奧辛及有機化學物指數已超標,雖然開發單位強調不會引進製造廠商,但依據預計進入的單位屬性,不可能如計畫書簡報所言「無污染之虞」,開發單位卻不自知。

第三,此次居斷層帶,地震的評估及防災計畫不足;而計畫所宣示的「永續生態環境」,似乎以維持原狀為最好。其他還包括開發單位所說的就業機會是否惠及當地居民以及開發的經濟效益。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即指出計畫中未言明經濟效益,以及台灣的科學園區負債累累的事實。

當地影像工作者陳樂人認為當地並未沒落,發展當地應著墨於讓人願意進來,高等研究園區應視為選項之一,且須面對此計畫帶來的環境衝擊。他提到政府計畫花大錢把當地人移走,另一批人進駐,並質疑其合理性。

本案第一次審查時,環評委員對於計畫內容空洞、華麗而不切實際,揚言補件時若不改善,將駁回此案,意即不再接受審理。今天審查會上,與會環評委員雖表示計畫內容有改善,但仍有多處疑慮待解。部分委員對於計畫中仍未對前次會議提出的意見改善,未交代引進產業清單、缺乏文化資產的保護計畫,計畫空洞,目標太高深,表示無法審查。

環評委員凌永健即指出前次會議要求開發單位提是否應針對科學園區之政策環評、空氣品質(特別是既存的戴奧辛指數)、引進產業以及是否涉及徵收土地,都未回覆。此次更對本計畫之經濟效益以及在此地設置的必要性提出質問。他認為計畫內容不明確,有承諾卻沒有具體做法。

閉門會議討論時,主席歸納委員意見,傾向駁回此案,然而南投縣政府代表在此時打斷主席,一再表述當地發展之必要,力挺高等園區開發案。會議最後做成補件再審。根據中央社25日報導,國科會主委李羅權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是愛台12項建設之一,行政院會已通過,勢在必行。

註:

1.中科局特別於計畫說中說明,「本計畫不同於一般科學工業園區。"非中科第五期發展區"」另一方面推動依據又說設置與管理皆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難免聯想為中科五期。

2.閉門會議時,主席清場時提到請列席人員離場,南投縣政府代表原已離場,卻又被環保署人員請回現場,最後成為影響結論的關鍵。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