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建立景觀師證照制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應建立景觀師證照制

2002年01月08日
作者:鄭朝陽(民生報記者)

近年來國內積極推動城鄉風貌與地區環境改造,多數都由景觀專業人士負責規畫;在國內「技師法」中,卻找不到「景觀師」這個職業別。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呼籲政府建立景觀師證照制度,讓各項工程在景觀師的參與下,更能落實人文與自然保育、環境永續的目標。

景觀學會理事長郭瓊瑩表示,從北到南,政府每年推動的公共工程中,至少有八成以上都需要景觀規畫,但受限於新修訂的技師法規定,參與公共工程投標的工程顧問公司或個人,必須有專業技師執照,不過,在考選部的規定中,景觀、園藝背景的專業者並無法參與土木、建築、都市計畫等專業技師的考試,使景觀專業者生存日益困難。

郭瓊瑩說,在技師法修訂前,景觀師參與新竹護城河、台東關山鎮環鎮自行車道等膾炙人口的環境改造案例,之所以能贏得口碑,關鍵在於景觀師的訓練過程必須整合人文、歷史、自然生態、景觀規畫等專業,才能提出兼顧個體與整體的環境規畫案,這是其他專業技師不容易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