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搶標套利 蘭陽溪疏浚爆弊端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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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搶標套利 蘭陽溪疏浚爆弊端

2011年03月02日
摘錄自2011年3月2日自由時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宜蘭縣政府辦理蘭陽溪疏浚工程,負責挖工的包商被爆「低價搶標」,然後再向以裝填土石技巧套取利差,要求砂石業者每車額外支付180元「工錢」;縣長林聰賢指示縣府組專案小組徹查,若有不法從嚴究辦。

最近一期蘭陽溪疏浚工程,疏浚量150萬立方米,承攬挖工的包商以每立方米9.26元價格得標,總價1398萬元。縣府民政處長陳文昌說,市場每立方米挖工成本約20元,業者以不到一半價格「搶標」,根本不符成本。

為何要「搶標」?市場人士透露,「挖工」可控制砂石車載運量,自己的車用怪手多壓填幾次,土石密度高就載的多;別家車不只排隊耗費時間,裝填也蓬鬆,很快就滿了,每輛車載重量可差到1至2立方米,縣府每立方米售價2百元,就有2百至4百元價差,利潤不小。

縣府接獲砂石業者檢舉,承攬挖工的包商以「不符成本」為由,要求業者額外支付180元費用,才能享有同等福利,許多業者換算認為有利可圖多願配合。不願配合的業者百受刁難,挖工常以挖土機壞了等理由,拖延出貨時間,造成困擾。

另,承攬挖工的包商,也與特定砂石場合作,由砂石場自己派怪手與人員進駐,包商不用做事,就可向縣府領取每輛車約120元的挖工費用。

陳文昌說,縣府規定每輛車可載運12立方米,目前採「丈量法」以目測方式查驗,但目測方式有漏洞,未來將設地磅改用「重量法」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