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完工不商轉? 騙騙外行人罷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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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完工不商轉? 騙騙外行人罷了

2011年05月11日
作者:魏慧玲(前日商半導體液晶產業公司台灣代表)

日本核災之後,台灣各界也興起反核熱潮,政治人物及各界對核四廠都被逼不得不表態,但是眾多探討核四的爭論中,有人主張核四停工,有人則主張核四不商轉即可,更有人提出「核四已經蓋了七八成了,不如讓它蓋完,只要不商轉即可。」甚或「可以備而不用」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好像也有道理,既然已經快蓋好了,不如蓋完「不商轉」就好,還可以留個「備而不用」的尾巴。

事實上,我們工程界的人都知道,如果核四蓋一半停工,就是我們業界所謂的現況結案,這時廠商只能提出花費成本內容請款結案。所有的工程師都知道,核四完工政府需要付更多的錢,現在就停工付的比較少。那公開宣稱蓋完不商轉,不正是向所有核四廠的廠商及利益團體釋出「放心,核四不運轉,你們的錢可以照賺」這樣的訊息?

更重要的是,核四蓋好不商轉根本就是不可行的,原因是所謂「蓋好」就要驗收,但是不運轉又如何確定「它」可以順利運轉呢?那如何驗收呢?因為已經確定「不商轉」不放燃料棒,不測試是否可以順利運轉,那廠商大可隨便做做樣子假裝完工,反正,不正式運轉誰看得出裡面是真材實料?這樣不更是大大圖利廠商?擺明不必保證工程品質又可拿錢?

或者有人說,蓋好不商轉但是如果「未來有需要」可以再運轉。這種說法更是可怕,因為:其一,既是政策決定不要核電,那又留個尾巴為何?到時有需要,難道不可以用替代能源、綠色能源?這算那門子非核?

其二,大家都知道房子不住人要再住人時,房子結構也好、管線也好,都年久失修,等於要重新裝潢。廠房也一樣,蓋好等到未來要再運轉時,絕對不是大家想像的「可以不花錢就上路」;剛好相反的是,為維持未來「有需要可以再運轉」的條件,勢必於工程完工驗收後仍需與廠商簽訂定期維護合約,以確保核電廠維持在堪用狀態,如此作法不商轉卻持續花費維護,花的錢可能不會比重新蓋新廠便宜到那去。因此,這種備而不轉的邏輯,明顯是欺騙外行人的說法。

總之,就我們工程界的角度,聽到所謂的核四可以蓋好但不商轉的論調,直覺就是來欺騙大眾的,必須出來講話,讓大家了解其中的「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