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台東及北部的民間團體於9日再次北上集結陳情。成員表示並非反對東發條例,但是對花東有負面影響的條文應修改。立法院會期將在6/14結束,本週進入所有法案協商關鍵期,影響花東甚劇的「東部區域發展條例」也不例外。
東發條例草案截至第二次協商為止(100/1/12),出現了七個版本的草案。而花蓮、台東民間的訴求—「刪除土地釋出條款及土地作價」到了最後一次協商,雖然「土地釋出」條文已刪除,「土地作價」卻仍保留,因此花蓮、台東及北部的民間團體於再次北上集結陳情。成員表示並非反對東發條例,但是對花東有負面影響的條文應修改。
來自花蓮的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陳毅峰,指出若東發條例通過,這樣的情況將屢見不鮮,而花東人所需要的發展,應該讓公民有參與討論的空間。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的賴威任說明花蓮、台東團體目前持續進行的串連工作,最後於現場發放花東民眾自行發揮創意、義務製作的紅包及東部發展小冊子。
記者會上,該聯盟以「花東開發分佈圖」說明花東的現況,並帶來東部民眾所寫的「東部夢想書寫卡片」排成台灣地圖及花東的形狀。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說明「土地作價」的問題。由於中央政府預算難以支應「東部發展基金」5百億元的需求,行政院相關部會研商出用土地代替現金的方案。以經建會版本為例,5百億基金實質上僅有4百億現金,再將等值於1百億的花東國有土地抵押給縣政府,補足基金缺口。即使這些花東土地的所有權依然在中央手上,取得使用權的縣政府可以積極出租和開發。
若以花蓮和台東沿海路段的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平均675 ~ 1690元估算,各取得價值50億土地的花蓮和台東,將能開發300 ~ 740公頃的國有土地。假設一般開發案平均占地面積10公頃,兩縣將各增加30 ~ 74間飯店或度假村,屆時東部海岸的自然景觀將被這些人造建築完全取代。東部發展聯盟表示,他們並非反對東發條例,但是其中對花東有負面影響的條文,必須修改。
聲明稿中指出,東部發展條例應該以「庶民經濟、人民自主」為考量,期望政府能夠不只懂得以大規模土地開發吸引財團投資,也需發展微型經濟模式「圖利」花東在地民眾。地方社團長久以來都在討論、推動、實踐諸如小農經濟的可能,是否可多傾聽地方人民的心聲,將花東的未來真正回歸到在土地上生活這件事,讓錢留在地方,才是「東部發展」最重要的關鍵。
記者會當天下午,花東團體亦前往立院拜訪兩黨黨團,民進黨團已表示支持民間的訴求,因此未安排拜會,且會與賴坤成委員協調刪除土地作價部分。國民黨則由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負責與民間團體會談,謝國樑表示,將要求經建會於地方召開公聽會,並把民間針對土地相關的意見帶回去研究。
附件、七個版本的東發條例草案版本比較 (截至100/1/12的協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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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爐日期 |
版本 |
公有地釋出 / 排除法規 |
東永小組 |
交通補助 |
基金額度框定為五百億 |
基金來源可以土地作價折抵 |
備註 |
立院公開版本 |
99/02/11 |
民進黨版 |
部分(可釋出,但未排除既有法規) |
有 |
有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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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24 |
國民黨版 |
有 |
有 |
無 |
無 |
有 |
中央補助建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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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05 |
王廷升版 |
有 |
無 |
無 |
無 |
無 |
中央補助建設計畫,未列基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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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未公開版本 |
100/01/11 |
經建會版 |
有 |
無 |
無 |
有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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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 |
賴坤成版 |
無 |
無 |
無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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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 |
簽名版 |
無 |
無 |
˙不只花東,而是全台偏遠補助 ˙未列額度,交通部擬訂補貼辦法 |
有 |
無 |
除交通補貼(第十條內容)外,其餘同賴坤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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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 |
破局版 |
無 |
無 |
無 |
有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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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土地作價」名詞解釋:由於中央政府預算難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