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的環保成績單】政府鼓勵防治污染及資源回收財務措施:38分 | 環境資訊中心

【馬總統的環保成績單】政府鼓勵防治污染及資源回收財務措施:38分

2011年06月17日
評分單位: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我們認為:

看不出此指標的延續性,似乎只是被動的防治污染;應該更積極的輔導產業轉型,甚至有階段性的補助重點。

定義與說明:

以政府各種獎勵及誘因措施,整體所花費的經費,作為政府對於產業結構與環境改善、污染防治的投入程度的反應。國內產業由污染性的或資源耗用型產業,轉型至高科技產業階段,不論在技術發展與研發上,為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均需長期投注經費與人力從事污染防治及資源回收工作,此類的投資與研發所費不貲,對於產業的生存所造成的影響極大,需要有政府力量協助相關產業,使污染防治工作與資源回收能更加落實。透過政府政策鼓勵,促使產業及環境邁向永續。

比較:

年度

購置防治污染及資源回收設備或技術申請投資抵減證明(購置金額) (百萬元)

96

6715

97

6378

98

6985

 

 

 

 

 

 

 

※ 本系列主要依據2010年底發布的「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評量結果,但先不論數據迷思,指標時間已時隔2年,因此是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這是本會的首次嘗試,從面向、議題及指標三層次架構,其中面向12項、議題41項、指標90餘項中,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