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控中科四期引水工程 未環評先動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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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控中科四期引水工程 未環評先動工

2011年07月29日
本報2011 年7月29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廖靜蕙攝中科四期環評過了一年六個月,用地、用水爭議卻接連爆發。28日彰化縣溪州鄉農民來到環保署,抗議中科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即進行莿仔埤圳引水工程,向環保署遞送公民告知函,要求環保署命彰化農田水利會停止施工。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接下公民告知函,並表示了解後依法於60天內回覆。

中科搶水  搶到農民水源頭

環保署在2009年11月10日公告的中科四期環評結論中,同意中科管理局可以調用農田水利會的農業用水,每天6.65萬噸為上限。國科會中科管理局編列23億元預算,委託彰化水利會,沿著彰化縣溪州鄉最重要的灌溉水圳、百年歷史的莿仔埤圳的水源頭,開挖堤岸道路埋設輸水專管24.3公里,穿越溪州、埤頭兩鄉鎮,興建「中科四期調度使用農業用水計畫工程」。

莿仔埤圳是溪州鄉的灌溉命脈,世代農民都靠這條灌溉渠道生活。而彰化用水吃緊,農民表示,這條水圳很久以來已經來四天、停六天,如果水還要再給中科拿走,從溪州到二林所有灌溉用水都會出問題。農民多次北上抗議,但彰化農田水利會的引水工程還是加緊趕工中。

應環評未環評?

這項引水工程有一個13公頃、3公尺深的沉砂池,可以容納20萬噸水量。彰化農民提出,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土石採取10公頃以上要做環評,這個沉砂池13公頃,已達應實施環評標準而未做環評,違反環評法第22條應命水利會停工。

不過環保署指出,中科這個工程並不是土石採取法所稱的開發行為,因為並不是為了開發土石資源或納作販賣砂石料源,因此並不適用此認定標準的第10條第1項第6款所稱的土石採取開發行為。

不過環保署才剛接下公民告知函,在尚未了解前,新聞稿就先出現以上說法並不妥當,而從字義上來看,似乎已否定農民所提引水工程應環評的要求。

水仗開打了!

農民對灌溉水源不足顯得相當焦慮,尤其不滿農田水利會把農業用水賤賣給工業。但之前在立法院的一場公聽會中,農委會水利處長張敬昌不認為這個調撥會影響農民灌溉,並指彰化農田水利會調撥給中科四期的水只占1.8%,比例相當低,而且彰化地區彰化卻是一年兩期作,水源算是多的。

農民缺水的憂慮未獲回應,此時宣佈為了捍衛水源,一定抗爭到底。

水仗開打了!

(註)中科四期短期用水(2009~2011年),每天0.48萬噸,由自來水公司供應。中期用水(2012~到2015年)每天6.65萬噸。長期用水(2016年~)每天16萬噸,由大度攔河堰供應。(國光石化停建,大度堰已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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