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強制分類 逾9成民眾支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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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 逾9成民眾支持

2004年12月27日
本報訊

明年元旦起,十個縣市將率先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並自2006年1月1日起擴及全國,全面實施。往後民眾倒垃圾,必須將垃圾分成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類,違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而為了瞭解民眾對政策的支持度,環保署也陸續進行民意調查,根據26日公佈的第一次民調結果顯示,有9成以上民眾支持。

環保署為了瞭解全國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的整體觀感及配合意願,作為後續推動計畫訂定的參考,於今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間辦理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第一次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多抱持正面的態度,有9成(93.2%)民眾表示支持這項政策的推動,另外也有8成左右民眾對於這項政策具有信心,認為此一政策可有效達到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的功效。

這次調查以電話訪問台灣地區23縣市、20歲以上民眾,計完成有效樣本數2,474份,信賴度為95%,抽樣誤差控制於正負2個百分點以內。在此次的調查中,有70.4%的受訪者是家中主要處理垃圾的人。

調查結果發現,有79%的民眾認為,實施資源回收後,家裡的垃圾量有明顯的減少,平均減少38.3%。而民眾對「資源垃圾」的處理方式,最主要是交資源回收車(67.3%),其次是送給鄰居或需要的人(36.0%)和賣給舊貨商(11.3%)。在「廚餘」的處理方式方面,民眾主要是倒入垃圾車加掛的廚餘回收桶(35.8%),其次則是倒在社區或大樓的廚餘回收桶(21.8%)。

在政策支持度方面,有9.3成的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表示支持,9.6成民眾表示願意配合政府政策的執行,也有87.8%的民眾認為「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有助於減少資源的浪費,76.4%的民眾認為開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後,確實能夠幫助政府減少垃圾處理成本。

垃圾分類強制的執行做法上,77.9%的民眾對於往後「清潔隊抽查民眾垃圾以確定是否確實分類」的做法,表示贊成,但對於宣導期過後如有違規會依法處罰時,整體的贊成度則為68.8%。可見民眾不符合規定會施予處罰的態度仍有所保留。

依目前推動計畫,明年元旦率先實施強制垃圾分類的縣市有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及宜蘭縣、台中縣、高雄縣等10個縣市,並自2006年1月1日起擴及全台實施。2005年1至3月則為勸導期,暫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