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生效半年 環署邀各界提建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境教育法生效半年 環署邀各界提建言

2011年12月01日
本報2011年12月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湯谷明報導

環境教育是否因環境教育法實施而更為落實,有待社會各界觀察、討論在全球環境議題日益重要的今日,民國100年政府施政最值得贊許的,莫過於《環境教育法》自6月5日正式實施,成為繼美、日、韓、巴西之後全世界第6個、亞洲第3個實施環境教育法的國家。

該法實施的最主要目的,為透過環境教育讓社會大眾了解環境問題,培養正確的環境價值觀,以提昇全民的環境覺知及行動參與。因此規定政府機關公務人員、相關基金會人員,以及高中以下的教師與學生,每一年都必需接受至少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

環保署為瞭解環境教育法實施半年以來的現況、面臨問題及未來展望,正規劃於12月17日舉辦「全國環境教育研討會」,廣納各方意見,積極改善環境教育法實施及認證上的問題,以發揮環境教育法實質功效及促進全國環境意識的提升。為達討論議題的廣度及深度,特邀請專家、學者及各領域實際從事環境教育事務的人員,分別就「學校環境教育」、「社會環境教育」、「公部門環境教育」、「環境教育人員之角色扮演」、「環境教育產業」及「環境講習」等6個議題,舉辦會前預備會議。

11月24日由環保署綜計處葉俊宏處長主持「環境講習」分組會議,與會者包括各縣市的業務承辦員及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等,會中針對講習業務的實施細節、教材的使用及網路系統提出多項討論及建議,彙整的會議資料將於全國環境教育研討會提出報告,並由與會人員進一步討論,會後結論將提供全國各單位辦理環境講習之實務參考。

全國環境教育研討會將於12月17日於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3樓國際會議廳(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舉辦,民眾對6項議題有任何意見及提案,可事先寄至 enviredu2011@gmail.com或傳真02-23819406,以便會議中充分討論。

報名網址 http://e-info.org.tw/node/7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