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千噸毒劑入溪 業者判刑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倒千噸毒劑入溪 業者判刑

2011年12月02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02日中國時報新北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認可的光炫、台鍍兩家化學劑處理公司,為節省成本不以機器過濾汙水,反將有毒溶液倒入樹林大漢溪與桃園大崛溪。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起訴光炫負責人朱贊華等23人和光炫、台鍍、旺源、桃旺4家公司。

檢警發現,業者涉嫌將含有甲苯、二甲苯等化學物質的有毒溶劑,交由旺源及桃旺兩公司運到柑園街鄰近大漢溪的鐵皮工廠存放,於入夜後透過軟管排放;有時處理量大,業者乾脆將整桶廢液倒入河中。

業者自99年開始排放有害化學溶劑,光炫委託傾倒的汙水高達9000多噸,而台鍍公司則達1000多噸,部分已被排入新北市大漢溪與桃園大崛溪中。

板檢昨偵結,認定朱贊華犯罪情節嚴重,涉嫌違法傾倒200餘次,昨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他起訴,求刑19年6月,併科罰金300萬元;其他21名涉案人也被起訴,求處5月到8年不等刑期;而光炫、台鍍、旺源、桃旺4家公司,則分別遭求處1600餘萬至100萬元不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