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的聯合國全球氣候變遷會議(COP17)意外地在官方議程的末日(9日)之後,延長近一天半,在拜194個國家中周旋出德班宣言(Durban Platform,亦有譯為「德班平台」)。總體來說,12月11日上午公佈的談判最終結果雖然不是nothing,但也未真正提供something。唯一能確定的是:既然減碳共識談不攏,就延期再談,重設時限。

不少評論認為,COP17最後公佈的結果是此次南非德班會場上力挽狂瀾的一大成就,避免了國際氣候建制崩解,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延期再談」意謂各締約方具體共識未定,只好借用既有的《京都議定書》並將之展期到2015年。這實際上並無法保證當延期的承諾期屆至時,國際社會就一定能形成具有法定拘束力的減碳新共識。誠如英國《衛報》所言,COP17的談判結果只是「可望」提供一個全面性與全球參與的減排法律協議。毋寧,這僅僅是推測與期待,並非既定或必然之事實。
其次,就內容觀之,延長兩天之後的共識內容仍不出傳統舊思維,還是一以貫之的「經濟掛帥」考量,強調綠色經濟路線,期待相關產業的資金參與。這種迷戀經濟一定要成長的減碳思維應予批判。從環境政治和經濟掛帥這兩條脈絡來看,無論是己開發國家,還是目前暫未承擔強制減量義務的新興發展中經濟體(例如:中國、印度、巴西等),或是因海平面上升而嚴重面臨安全威脅的小島嶼國家,幾乎都是只向錢看,自利為先。除非減排的法律規範能為其帶來實益,鮮有主權國家願採取友善環境的政策或實質作為。
舉例來說,印度代表九號在會場上便表示,該國將不予簽署。此語一出,談判僵峙氛圍更形凝重,歐盟和大會主席於是設法促成印度和與之立場相近的國家能夠妥協。各締約方於是再度開始議價及爭辯,最後形成一個要在2015年談成新法定減量額度,並於2020年開始正式生效的德班宣言。此外,小島嶼國家在本次會議過程中始終疾呼氣候正義,為的只是施壓已開發國家,以確保談判結果有利於自己得到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的援助。簡言之,在國家利益優先的前提下,儘管《京都議定書》第二條一項提及「永續發展」,各國往往只重視自發的發展,而忽略全球環境的永續。
目前聯合國官方文件或會議主席係以「相當重要的進展」來描述COP17最後是如何的成功;透過路線圖(Road Map)的方式擘劃出新承諾期限與一個更明確的方向。這實在有些諷刺,因為這樣的內容反而是證明先前談判結果既空泛又不明確,而且在2015年之前,全球不會有任何具拘束力的減排措施。事實上,COP17下的德班宣言恐怕只是個「賴床」共識。就像應該六點起床的考生把鬧鐘關掉或是時間延後,或許最後仍然可以趕到考場,但考試早已開始或是因逾時過久根本不被准允入場。有些事不能拖延,氣候變遷的因應就是此類。
COP17的最終共識無助於真正緩解地球暖化,也未提供方法幫助人民適應已頻繁發生的極端氣候。雖然,各國明年還可以在卡達(Qatar)上演第18集的談判戲碼,《京都議定書》也還可苟活幾年,但地球上芸芸眾生已無力承受更多嚴峻的氣候災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