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2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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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港口部落( Makutaay)土地自救會會長陳英彥說,民國72年起族人申請將祖傳地增劃編為山胞保留地,卻因鄉公所疏失把土地撥給東管處,他們要求政府負責、歸還土地。
花蓮港口部落代表21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陳英彥說,72年到82年間族人申請登記地號、將開墾約5公頃的祖傳地增劃為保留地,卻因花蓮縣豐濱鄉公所行政疏失,使土地遭國有財產局撥給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使用。
陳英彥說,86年鄉公所的公文也寫了「本鄉原住民保留地承辦人,流動性大,在移交中未清楚交接,以至民國79年至82年間申請的資料查無留存」明顯有疏失, 將在23日舉行抗議行動,封鎖通往祖傳地的入口。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說, 這情況違背原住民族基本法「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且鄉公所吃掉公文也違法。原住民的土地竟被政府機關拿走,這是野蠻行為,政府成有牌照的強盜,建議應提請監察院處理。
東部發展聯盟成員蔡中岳說,花東地區89%都屬於國公有地,基本上都是侵占原住民土地而來。豐濱鄉公所應承認行政疏失,重新啟動土地清查報告,呼籲國家在原住民族土地爭議弭平之前,不要任意將土地出租、 出售給財團。
港口部落青年黃志雄說,自己從小在港口部落長大 ,高中畢業後離鄉工作,如果政府把自己生長的地方賣出去,「那我們以後要怎麼回去?」當回到自己的部落反而變成觀光客,「這不是我們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