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豬就地掩埋 污染地下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病死豬就地掩埋 污染地下水

1997年03月24日
摘錄自1997年3月24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口蹄疫病死豬採用就地掩埋處理,環保署二十三日表示,這是不得已的選擇,但必然會造成地下水污染。

口蹄疫病死豬處理問題已經成為環保單位頭疼難題。環保署昨日表示,現行動物疾病防治條例規定,死豬不得移出養殖場外,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於絕大多數養豬場均未設置焚化爐,處理病死豬只有採就地處理。

環保署說,焚化處理應該是處理病死豬最好的方式,目前採用的現場掩埋或現場噴汽油焚化處理,如果是前者就會污染地下水,比較一勞永逸的作法,是採取焚化處理。

不過環保署也承認,如果採取露天焚化處理,一定會造成油煙、懸浮微粒等空氣污染問題,最好的處理方式還是採用移動式焚化爐,但目前國內並無這方面的設備,緊急採購也無法應急,因此目前農政單位只好採取就地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