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丙建全面清查 危險者重新編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老丙建全面清查 危險者重新編定

1997年09月13日
摘錄自1997年9月13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預定在今年底前先完成台北都 會區、新竹都會區等縣市「老丙建」的會勘評定,如評定為危險地區,且確實 無法建築者,將與地政單位協調,重新變更編定用地類別,而有關「溫妮颱風 災害調查」,內政部將於9月22日再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針對台北市內湖 大湖山莊、德行東路民房崩塌及林肯大郡等事件,就責任歸屬進行討論。

營建署昨天表示,由於豪雨風災造成山坡地住宅建築發生重大災害,顯示非 都市土地山坡地「丙種建築用地」管理失當,營建署已發函縣市政府,要求引起各界重視的「老丙建」(未依七十二年山波地開發管理辦法申請開發許可者 ),進行全面清查。

營建署對老丙建進行會勘評定其是否屬於危險地區,將依據地方政府提報的 老丙建資料,分別與內政部的環境敏感區地理資訊系統、農委會的土石流區位 ,以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的都會區山崩潛感圖等,檢核其地質條件。

營建署長黃南淵指出,老丙建的舊社區部分,將請地方政府協助住戶成立管 理委員會,委託專家進行安全監測,委託監測費用可以由政府全額補助;至於 新社區部分,將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的建築專章標準,進行審核。

而施工中及尚未建築的老丙建,必須依據83年內政部函,一公頃以上的老丙建開發,必須設置30%的公共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