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費 明年七月開徵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水污費 明年七月開徵

1997年09月29日
摘錄自1997年9月29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研議多時的水污費徵收辦法,環保署於前天定案後呈送行政院,環保署表示 ,將於明年7月1日開徵的水污費,不論是事業體或者家戶,凡是有廢污水排出者,都要繳交水污費,預估第一年將可徵收水污費76億多元,徵收所得主要將 用於建設污水下水道系統。

環保署表示,徵收的初期,在事業部分將依各類廢水主要的污染特性,選擇 不同污染指標來徵收,至於與一般民眾習習相關的家庭水污費的徵收,主要是 依據家戶用水量而定。

環保署計算家戶水污費徵收的基準是,自來水的接管用戶, 按實際用水量以 每2.1元計算,未使用自來水者按家戶人口數以每人每月12.9元計算, 環保署表示,污水的排與用水量有直接的關係,因此為了減少家庭水污費的負擔,最 好從現在開始就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不但能省錢,對於環保也有相當的貢獻 。

徵收所得的70%,將用於污水下水道系統主次幹管、污水處理及截流設施的建設,因為台灣區下水道普及率偏低,家庭污水污染量達排入河川污染量的44%, 水污染防治費初期用於污水下水道的建設,將有助於削減水污染量及河川污染 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