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30日
聲明人:中興大學
針對本校工學院環工系莊秉潔教授因在環評會議的學術研究成果之發表而受台塑集團的台化纖公司與麥寮汽電公司提起民事和刑事訴訟一事,中興大學提出底下五點嚴正聲明。
1. 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於1990年到職至今已逾20年,其研究成果在國科會之RPI值達100%,多篇研究報告收錄在相關領域的國際回顧文章中,為空氣污染領域之知名教授。
2. 大學教育為一單純的學術殿堂,學術自由是普世公認的基本人權,大學老師是學術自由保護的對象,老師們的研究應受學術自由的保障。英國1988年的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將「學術自由」定義為「在法律範圍內的自由,用以質疑與檢驗普遍沿襲的見解(received wisdom),提出不受歡迎的見解,而不受威脅。」所謂的「不受威脅」尤其指不受學術圈外不具有學術批判能力的人的威脅或干預。
3. 中興大學李德財校長目前致力於提昇中興大學的學術研究能力,並且同時極力確保每位校內老師學術的研究自由。
4. 針對莊教授被台塑提起民事及刑事訴訟一事,學校會全力維護莊老師之權益。
5. 中興大學是全國中部地區唯一頂尖大學,學校對社會發展及生存環境有其責任來監督,大台中地區的懸浮微粒過高所導致的健康影響值得關注就是一例,學校未來會為中部地區發展、環境生態的保護做出具體的貢獻,並鼓勵和支持全校老師提出改善中部地區環境生態問題之策略。
※ 聲明代表人:
陳吉仲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 特聘教授兼主任秘書 04/2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