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1)年塑化劑事件後,政府缺乏足夠人力掌握流通的化學物質,以及各部會缺少橫向協調、整合的問題首次曝光。配合著《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納入歐盟REACH源頭登錄制度的修法進程,民間團體不斷大聲呼籲應在環境資源部底下成立化學品專責單位「化學安全管理署」,提升政府量能、落實毒化物源頭管理,使毒管法修法之理念不致淪為口號。然而經過一年的時間,今天(5/16)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即將審查《環境資源部組織法》,相關組織設計卻仍付之闕如。
根據環保署和勞委會的統計,目前台灣境內被使用的既有化學物質高達6萬4000種以上,環保署只管區區298種,其他面臨缺乏毒理資料、流向不明的困境,更別說是以每年上百種速度新增的新化學物質。因此,民間團體相當認同行政院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意圖確立化學品源頭登錄、管理的法源(註1)。但令人不解的是,未來環境資源部竟然只有一個不到6個人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科」能夠實際執行相關申報、登錄與評估業務,與環保署原先規劃天差地遠!(註2) 試問:5個人要如何管理6萬種的化學物質?有了法源,卻不給予足夠行政人力作為配套,難道所謂的毒管法修法一切都是玩假的?難道我們還要再次坐看塑化劑事件的發生才能有所警訊?
其實從化學物質的生命週期-製造、使用到廢棄等階段來看,毒物早已充斥在我們的生活中,但沒有掌握全部化學物質的政府根本無法因應,只能放任悲劇一再重演,然後亡羊補牢。例如這些年爭議不斷的高科技產業污染問題,社區居民到現在還因為商業機密而無從得知廠商究竟排放了什麼污染物;而以RCA工殤事件來說,多數勞工至今無法得知自身暴露在何種化學物質之中。不僅如此,國際組織綠色和平的報告也指出,包括化妝品、廚房用品等,早已充斥著許多毒管法未列管的毒化物(註3),更不用說近年來連塑化劑、工業廢棄硫酸銅等毒化物都直接流進了人民的口中。這都還是我們已知的部分,其他上萬種未知的化學物質究竟流向何方?毒性為何?目前還無人能知。
去年5月塑化劑事件爆發,社會上人心惶惶,明知問題的關鍵在於化學品源頭管理,行政和立法機關卻沒有利用組織改造的機會解決問題。因此在11月組織法協商前夕,我們發起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連署,但正值立委選舉期間,響應人數不多。今年4月,我們針對第八屆立委重啟連署,已經獲得立法院超過三分之一席次、跨黨派的委員支持。這40位立委(附件一)有心正視問題、承諾推動專責單位,非常值得稱許,而他們的積極回應也凸顯我國修正毒管法以及成立專責單位之急迫性與必要性。唯有提升必要的行政人力,落實監督與執行,從源頭立法禁止有毒物質的製造和使用,才能夠真正讓民眾遠離毒化物的危害。
我們的訴求:
一、在環境資源部下設立化學物質源頭管制專責單位-化學安全管理署;
二、確實導入REACH制度,全面落實化學物質的登錄、評估、授權及管制;
三、配合新法規的執行與落實,重新進行相關專業人力與經費資源的評估與配置。
※ 註1: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於去年由環保署提出,預計納入歐盟Reach源頭管理措施,採分級分量之方式,要求國內目前6萬4000種化學物質必須由廠商自行提出物質安全資訊,分階段向政府登錄,未進行登錄之物質不得使用,同樣新化學物質也必須登錄,否則不得上市。政府得以依此資料庫篩選危害性大之物質進行管理 –此為毒管法自民國七十五年立法以來最重大之變革。目前召開兩次公聽會,由行政院審議中,本會期被列為優先法案。
※ 註2:依環保署自行委託之研究『因應歐盟REACH加強化學品管理計畫』,要落實化學品的源頭管制,短期至少需要新招聘20到24名專責人力,分別負責申報、註冊、登錄等工作,才足以運行新法。然而這只是最保守的估計,倘若比照歐盟化學品管理總署(ECHA)之編制,估計日本約需160人、韓國約需90人、歐盟至少500人以上專責人力,雖然我國人口數較少,但以5人之編制欲落實登錄管理,完全是天方夜譚!
※ 註3:Greenpeace在2011出版的『無毒消費者指南』,將民眾的居家生活中經常碰觸到毒化物的面向分為五大類:服飾、個人護理及化妝品、兒童玩具及嬰幼兒用品、傢俱及家庭裝修材料、廚具及家庭用品。其中像是化妝美白產品中經常出現的對苯二酚、三乙醇胺,或是染髮劑中常有的對苯二胺等,都是可能的致癌物。而像是一般清潔劑中常用作用消毒的三氯沙,被證實對生物具有毒性,也可能具有環境賀爾蒙之特性。上述這些物質皆為毒管法未列管但卻充斥在我們生活當中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