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汙染 南市求償逾一億三千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中石化汙染 南市求償逾一億三千萬

2012年05月24日
摘錄自2012年5月23日中國時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世紀之毒」中石化安順廠土壤汙染案,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再向該公司求償97、98年度代執行的應變必要費用1609萬元,累計求償總金額高達1億3304萬多元,已創下土壤汙染基金設立以來,全台最高金額求償紀錄。

96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中石化必須概括承受汙染行為人的責任後,環保局即依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先向中石化求償92年至95年間代為執行的汙染緊急應變及整治費用8878萬多元、93年間移除安順廠周邊北汕尾二路高濃度戴奧辛汙染物的電力、電信及自來水管線遷移費用824萬元、汙染介質安置工程費用195萬多元、94年至97年間代執行的應變必要工程及相關措施費用1796萬餘元,合計1億1694萬多元。

日前環保局又向中石化求償97年至99年間執行整治工程監督管理及相關應變必要措施費用,經該公司多次陳述意見並調閱相關卷證資料後,最近終於確定應繳納1609萬多元。

環保局強調,中石化安順廠超高濃度的戴奧辛及汞汙染世所罕見,土壤、底泥、生物魚體全都遭到汙染,中石化應適時調整企業立場,儘速完成場址與周邊高汙染潛勢區域的調查及整治,善盡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