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人怒:霄裡溪改排戲碼 演的跟真的一樣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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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埔人怒:霄裡溪改排戲碼 演的跟真的一樣

2012年05月25日
「環境報導」2012年5月25日台北訊,朱淑娟報導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環保署長沈世宏一再對桃園縣友達、華映光電廢水,從霄裡溪改排到老街溪表達堅定立場,讓新竹縣霄裡溪沿岸居民誤以為沈世宏真的會做到,沒想到最後沒改排,桃園縣環保局繼續展延友達排放許可期限到民國106年11月12日。

居民覺得被環保署、經濟部聯手給耍了,24日舉行記者會抗議官員無信,導致3萬5千餘新埔鎮民的飲用水、1400公頃灌溉面積繼續受面板廢水危害。要求立法院和監察院監督經濟部、環保署,禁止任何有汙染疑慮的工業廢水排入飲用、灌溉水源,影響居民用水權益及生命健康。

改排戲碼 演的跟真的一樣

位於桃園縣的中華映管龍潭廠、宏碁智慧園區內的友達光電分別在民國89年、91年通過環評審查,審查結論要求廢水排放的承受水體霄裡溪(前段在桃園縣,後段在新竹縣)「如規畫做為飲用水源」時,廢水排放口應設在飲用水水源下游。

但事後被檢舉兩公司違反環評承諾,將廢水排放口設於新竹縣內霄裡溪飲用水取水口上游,危及新埔鎮民健康,汙染霄裡溪兩岸農田灌溉用水。環保署於是要求兩公司提因應對策,並在98年5月13日環評做出決議,廢水應改排桃園縣內老街溪。

但此決議引發桃園縣反彈,自此兩縣各自展開河川保衛戰,都反對兩公司光電廢水排入各自境內河川。隨後友達公司從民國99年4月起向桃園縣政府申請變更放流口位置,五次審查桃園縣都以廢水導電度過高未通過。於是環評通過快三年的結論一直無法執行。

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在100年11月12日到期,在到期前一個月的最後期限再提第6次申請,依水汙法規定,可再延132天做為審查期,也就是2月20日到期。結果桃園縣政府又火速核准展延一年。

而環保署在2月17日發文桃園縣政府要求更正此違法展延許可,直到3月15日都態度強硬依行政程序法撤銷這份展延許可,讓居民覺得環保署真夠意思。

不再以霄裡溪做為取水口  廢水可續排霄裡溪

結果經濟部在3月13日發出公文,指自來水公司從93年起已將「臨時取水口」設在霄裡溪及鳳山溪匯流處上游,未再取用霄裡溪水源,決議將這個「臨時取水口」變成「永久取水口」。

環保署也依經濟部公文在3月20日發出公文,指89、91年兩公司通過的環評結論,前提是「承受水體如規畫做為飲用水源時」才不得將廢水放流口設在飲用水水源下游。現既然已不做為取水口,就可繼續以霄裡溪做為承受水體。

環保署可以自圓其說?

而環保署或許可以此解套沒有違反環評結論,但卻不一定能自圓其說,因為98年5月13日環評之所以做成改排老街溪決議,一個重要的原因並不只是取水口的問題,而是認為霄裡溪是甲級用水水質、老街溪是丙級用水水質。

另外結論也指出:廢水流到霄裡溪影響灌溉農地390公頃,後流到鳳山溪流域,會影響1033公頃農地。評估水利、水質、農業灌溉、飲用水安全後,「兩害相權取其輕」才決議改排老街溪。

也就是說,環保署當年做成改排決議,考量的並不只是取水口的問題,而是「河川水質」,而環保署的職責不就是「改善河川水質」?

新埔愛鄉協進會會長陳金進說,光電廢水影響的是霄裡溪沿岸,不是只有取水口問題,而環保署從沿岸地下水井驗到面板才有的原素銦、鉬。

而如今居民回想起環保署長沈世宏過去多次的堅定態度,甚至在新埔居民前往環保署陳情時,還出面向居民信心喊話堅定改排。凡此種種如今都變成笑話。

※ 同步刊載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