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推旅行業環保標章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保署推旅行業環保標章

2012年06月17日
摘錄自2012年6月17日欣傳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淨灘工作假期、植樹、生態觀光等綠旅遊風潮正夯,環保署現正初步規劃「旅行業環保標章證書」,預計在下半年公布後施行,未來各縣市都有1~2家業者加入後,將要求學校校外教學、行政機關員工旅遊,必須優先選擇綠色旅行業者,並且納入「綠色採購」額度。

觀光業是近來發展最快速的服務產業之一,旅行業更是觀光產業的火車頭,環保署希望,能透過推動旅行業環保標章,進一步推廣低碳旅遊路線,並且整合帶動旅館業、汽車租賃業的環保標章產品使用。

「簡單說,就是包括食、衣、住、行、育、樂、購物、公益,再加上相關環節和業者配合,建構起綠色旅遊的網絡。」環保署舉例說,例如植樹、淨灘生態假期,或是國家公園等環境教育認證場所的行程都算;而旅行業獲得環保標章,不但可以為企業形象加分,同時也有助於環境教育、社會責任、綠色體驗行程等發展。

根據草案規劃,未來首度申請的旅遊業者,必須達成「必要符合項目」,在經輔導3年重新申請時,則要再達成半數以上的「選擇性符合項目」,才能繼續獲得環保標章認證,而這兩個項目,都包括企業內部管理與外部行程規劃。

在「必要符合項目」部分,旅行業在申請前1年內,不得有違反環保法規受處罰的紀錄,同時要建有環境政策及環境管理方案,以及節能措施、優先使用節能車輛(如電動、油電混合等)、綠色採購、行程間進行環保宣導等。

旅遊路線規劃,至少要包含1條以低碳旅遊為主題的路線、全年旅客至少有1%參與低碳旅遊行程。至於行程服務項目,使用車輛至少要20%以上為節能車輛、住宿以環保褾章旅館為優先、餐飲以環保標章餐廰為優先(20%以上餐飲非使用一次性餐具)、不主動提供包裝飲用水、車程中提供餐點減少包裝(採用可回收的包裝容器)。

在「選擇性符合項目」部分,對內須符合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至少使用50%的節能燈管燈具、空調系統須半數以上使用節能產品、訂有環保駕駛規範及司機宣導;綠色採購每年至少2項消耗性環保產品採購比率達50%等項目,行程中車輛設置廚餘回收筒、定期檢測冷卻水中的伍軍人菌。

配合的旅遊路線規劃,應至少包含5條,或10%(含)以上低碳遊為主題的路線、全年旅客至少3%以上參與低碳旅遊行程;使用的運輸車輛,如需租貸時應有50車次,或5%以上選用環保標章汽車租貸業車輛,同時使用車輛至少要有半數以上是節能車輛。

規劃住宿的旅館應有200訂房數,或5%以上訂房量是環保旅館標章旅館,同時30%以上的旅館不主動提供清潔用品;至於餐飲則應有1000人次,或5%以上餐飲是環保標章餐廰,並且有50%以上餐飲,使用非一次性餐具。

環保署也指出,未來包括碳足跡盤查、驗證等規範,要如何落實仍有待詳細評估,在這項「旅行業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完成後,會再舉行公聽會,邀請觀光局及旅旅遊代表,共同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