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多元化再利用 各界表達不應禁止廚餘養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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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多元化再利用 各界表達不應禁止廚餘養豬

2005年12月02日
本報張文樺報導

環保署邀集產官學以及環保團體就廚餘的多元化再利用通路、分類與回收執行方式、再利用技術等提出建議環保署於1日舉辦「廚餘回收、處理與再利用政策」環保國是論壇,邀集產官學以及環保團體就廚餘的多元化再利用通路、分類與回收執行方式、再利用技術等提出建議。環保署表示,為推動「垃圾全分類零污染」政策,而家戶廚餘產生量約佔一般廢棄物25%,回收工作勢在必行,而希望逐步減少禁止廚餘用於養豬方式的政策,各界表達不同意見!

廢管處何舜琴針對「廚餘多元化再利用通路及中、長程推動方式之規劃」報告指出,目前廚餘處理方式以養豬與堆肥為主,農委會基於防疫需求,希望能逐步減少禁止廚餘用於養豬方式,但以93年統計資料來看,養豬廚餘去化量達總廚餘75%,未來農委會如貫徹禁止廚餘養豬的政策,則廚餘回收後的處理必須加以規劃。

對於環保署政策,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暨生化科技學系楊盛行教授表示,口蹄疫一定不是來自廚餘養豬!前農委會畜產試驗所主任洪嘉謨博士則認為廚餘養豬是唯一有利可圖的方式,台灣若採行登記制度,便可以廚餘養豬。

來自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的代表馬國清對於廚餘養豬的方式消耗那麼多垃圾量,農民也投入大量資金改善設施配合政府標準,卻未能得到正面回應表達看法:從民國90年開始,地方政府每年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將廚餘標售給養豬農民,為地方政府增加約七百萬的收入,但地方政府未能確實分類,廚餘裡面仍含榴槤皮、椰子殼、塑膠袋等,儼然把垃圾處理的責任丟給業者。

臺大農業化學系教授吳三和表示,政府應輔導農民,將廚餘養豬省下焚化的預算回饋補助弱勢農民。因廚餘所含大量水分及易腐爛有機質,若採焚化處理,其水份含量高、熱點低易耗損焚化爐燃燒效率,增加鉅資維修次數。政府輔導環保團體推動堆肥、補助運費500萬供台中市環保局將部份廚餘轉送至雲林東勢台塑工廠處理,中華民國養豬協會代表希望政府也可以將養豬業主納入管理,協助廚餘養豬將再利用回收過程中所產生污水、臭氣等二次污染,其防制與再利用過程之滅菌程序做得更好。

關於廚餘分類與回收執行方式,環境督察總隊長張晃彰指出,管理各地有所不同,目前25個縣市廚餘再利用通路、清運機具與人力、人口分布等情況,採因地制宜分類與回收方式。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張淑貞對於回收及處理方式表達關切,以花蓮縣為例,限於經費人力採取車後端加掛廚餘回收桶,對於民眾及清潔隊員的安全有所疑慮。

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最後以「廚餘回收、處理與再利用政策」一定會推動作總結,表示在場與會者對於回收再利用方式、技術方面,以及牽涉經濟、社會、政策等層面有不同看法,但沒有人反對廚餘回收、處理與再利用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