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怠速 台南首開罰

反怠速 台南首開罰

全國6月1日起執行反怠速,台南市10日首開罰單,對象是中西區1名女性汽車駕駛,停車未熄火超過3分鐘,當場收到新台幣3000元的罰單。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12日表示,這張罰單是7月10日晚間開出,這名女性汽車駕駛在中西區百貨公司前等候友人,稽查人員同時以紅外線熱像儀及風車怠速器兩種儀器測試。 稽查人員測試後,判定這名女性駕駛怠速;當時環境溫度約攝氏29度至30度,紅外線熱像儀顯示汽車排氣管溫度持續維持135度超過3分鐘,怠速事實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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