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告環保人士誹謗案 勝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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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告環保人士誹謗案 勝訴

1997年06月20日
摘錄自1997年6月20日中國時報綜合外電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跨國速食連鎖公司麥當勞控告兩名英國環保人士史蒂爾女士與摩里斯誹謗案,19日承審法官貝爾宣判麥當勞勝訴,被告必須賠償麥當勞美國母公司和英國子公司57,500英鎊(94,000美元)。不過,法官也承認被告對麥當勞的批評部分屬實。

貝爾法官表示,兩名被告指稱麥當勞摧毀雨林、為經營大型畜牧場而迫使第三世界的小農戶遷離自己的土地等言論,詆毀麥當勞的名譽。不過,他承認被告對麥當勞的部分指控屬實,例如:將產卵雞終生禁錮在狹小的牢籠中、以割喉方式宰殺意識清醒的肉雞,以及英國分公司的員工薪資待遇過低等。

麥當勞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招致諸多抨擊,法學專家指出,麥當勞獲致的是沒有實質價值與意義的空洞勝利。

被告聆判後走出法庭時受到數十名支持者熱烈簇擁,摩里斯表明將上訴歐洲人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