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品檢測 明年底前免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室內空品檢測 明年底前免罰

2012年07月22日
摘錄自2012年7月20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20日說,「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於11月23日施行。為有效執行法規,環保署研擬空品檢測管理辦法草案,20日上網預告。辦法發布施行至102年底前,可免予處罰。

環保署空氣保護處長謝燕儒說,研擬辦法目的是為了建立國內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系統,進行室內空氣品質改善作業,保障民眾權益,以達立法目的。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公告場所檢驗測定項目、頻率、採樣數及採樣分布方式、監測項目、頻率、監測設施規範與結果公布方式、紀錄保存年限、保存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為避免發布條文施行,影響民眾權益,環保署訂出合理緩衝期限,以減輕法規發布造成衝擊。謝燕儒說,「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發布施行後,至102年12月31日前的改善期限內,將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