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 將由中央統籌審核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土地開發 將由中央統籌審核

1997年08月23日
摘錄自1997年8月23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長連戰22日要求政府各部門加強單一窗口服務觀念;經建會也規劃未來將建立重大建議投資計畫土地使用變更審議流程,由中央專責統籌負責土地使用變更及建立核可機制。未來一般申請開發案件的審議流程將縮短為14個月。

行政院22日召開全天的行政革新業務檢討會。經建會還建議,未來單一或綜合性開發案件,均以中央或省級區域計畫擬定機關為單一窗口。協助其他目的事業環保與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採併行審查,並聯合會勘。審查通過後,立即由縣市政府核發許可、雜項執照及辦理分區用地變更,估計約需14個月。

經建會指出現行的土地變更流程複雜,以花蓮海洋世界申設過程為例,5年審查過程共經歷63單位、817人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