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兩代用倉庫除役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核二廠兩代用倉庫除役

1997年08月26日
摘錄自1997年8月2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提升放射性廢料貯存安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25日指出,核二廠最近已將第3、第4號代用倉庫的廢料搬移至現代化倉庫貯存,並首次完成國內低放射性廢料代用倉庫的除役作業。

物管局指出,核二廠在民國85年啟用現代化倉庫後,開始遷移代用倉庫內的廢料桶,第3、4號代用倉庫廢料已在日前完成搬遷,並完成拆除作業。另外2座代用倉庫將於87年陸續進行拆除作業。

物管局指出,核二廠第3、4號廢料倉庫佔地面積約557平方公尺。作業人員進行拆除作業時,有關輻射防護措施,周圍環境的輻射監測、拆除物的檢測與分類處理,以及工安措施都按相關規定辦理。除役作業人員所接受的輻射劑量非常微小,每人僅約0.18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