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拆美麗灣? 環保署長:權責在內政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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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拆美麗灣? 環保署長:權責在內政部

2012年09月24日
摘錄自2012年9月24日蘋果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今在立院進行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質詢時,批評台東美麗灣開發案長期違反《環評法》,最高行政法院上周也判決旅館等開發行為違法事證明確,應命令美麗灣停止開發行為,但同為隱性開發人的台東縣府卻放任這個建照無效的大違建持續存在,不願先拆除再來處理環評問題。

田秋堇要求環保署應該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依照緊急狀況介入,由中央來進行環評,同時應該立即要求台東縣政府拆除飯店違建。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該案在2008年就已經判定建照無效,他個人支持先拆除違建再來重做環評,但是否拆除應依照建築相關法規處理,權責屬於內政部,環保署無權置喙。

環保署多年前已要求地方重做環評改正,並在2008年1月命令美麗灣度假村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