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
摘錄自2012年10月19日中央社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19日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動物保護法及寵物食品安全現況之檢討」公聽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長王忠恕說,現行寵物食品沒有相關專門法律規範,農委會認為以現行動保法為基礎,增訂寵物食品相關規範較好。
作家朱天心表示希望修法加入「過失致死」、「疏忽照顧」罰則。
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代表表示,台北市、新北市以任務編組方式,訓練部分警員兼任動保相關工作,但他曾接觸第一線警員,警員反問他「你真的覺得員警只要去上兩個小時課、沒有相關認證,就可以是動保警察嗎?」
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長枋劍飛表示,動保法規定地方縣市政府設置專任「動物保護檢查員」,這才是正牌的「動保警察」,有取締、稽查權責,他們執行任務有必要時,才請警察協助。
枋劍飛說,現在警察系統裡沒有專責動保警察編制,但為民眾方便,警察會受理報案,然後轉相關權責單位,現在這個機制設立沒有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
行政院3月已將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