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博覽會 竟買賣保育石珊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漁業署博覽會 竟買賣保育石珊瑚

2012年11月14日
摘錄自2012年11月12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由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主辦,在台北市南港展覽館舉行的「台灣國際觀賞魚博覽會」,竟出現業者販賣華盛頓公約附錄二的動物「石珊瑚」,環保團體投訴痛批,官方活動出現違反國際保育潮流的販售行為,嚴重影響台灣保育形象。

環保團體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表示,農委會的職責是推廣保育工作,但農委會主辦的博覽會,允許業者公開販售石珊瑚,嚴重失職。

台灣珊瑚礁學會理事長、中研院學者鄭明修表示,淺海珊瑚幾乎全世界都禁止開採,華盛頓公約組織將石珊瑚目所有種,都列入附錄二名單中。如果要公開販售,除了需要進口國及出口國的允許證明外,我國國貿局及農委會也要同意。

以每公斤五百元販售石珊瑚的業者林奕村表示,這些都是跟上游的工藝品店進貨,據他瞭解是政府禁採之前就已經開採的珊瑚,他強調「我們絕對不是採活體」,至於死的珊瑚骨骼,水族館到處都有賣,他強調,這個也賺不了多少錢,願意立即下架。

中華民國水族協會理事長黃濬源強調,動保法罰責那麼重,業者可能被關或面臨數十萬元罰鍰,業者不會觸法;這些販售的石珊瑚都有合法進出口證明,願意提供給本報佐證,但到截稿為止,尚未收到相關證明文件。

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昨日表示,對於保育團體所反映的情況,已派員進行調查,若確定有販售違法品項,一定會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