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決議修補魚翅禁令的法律漏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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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議會決議修補魚翅禁令的法律漏洞

歐洲議會以566對47票 強化實施9年卻無效的割鯊魚鰭禁令

2012年11月27日
本報2012年11月27日綜合外電報導,林雅玲編譯,蔡麗伶審校

歐洲議會在22日的歷史性投票中,宣告割鯊魚鰭並將活體丟棄在海上的野蠻做法是非法的。歐洲議會以566票對47票的壓倒性多數,終結法律漏洞並禁止割鰭棄鯊──儘管西班牙和葡萄牙表示反對。

大青鯊(blue shark)(照片提供:Andy Murch / Shark Alliance)

歐盟是對亞洲最大的魚翅出口國之一,雖然歐盟從2003年開始禁止割鰭棄鯊,但留下了一個漏洞:配有冷凍船的水產業者,若申請到「特殊捕撈許可」,並在船上割鰭後把魚鰭和鯊魚分開登岸,就不在禁止之列。但如今這些特殊許可的發放卻已成為常態性做法,成為法律的漏洞。且由於監管過程複雜,需要透過測量、比對鯊魚鰭和整條鯊魚的重量,因此很多取鰭行為都沒有被發現。皮尤環境組織(Pew Environment Group)批評,尤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籍的延繩釣漁船,在世界各地無節制的獵捕鯊魚。

儘管事實上1/3的歐洲鯊魚和魟魚種類,以及公海裡1/3的鯊魚,已列入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的「瀕危物種」名單;但為了滿足對魚翅湯的需求,每年有數以千萬計的鯊魚遭殺害。

在香港和中國,鯊魚鰭普遍用來做成美味的魚翅湯,而在大西洋、印度洋、地中海和太平洋捕捉鯊魚的歐盟籍漁船,則是提供魚鰭的最大來源之一。

雖然只是禁止割鰭棄鯊,仍不足以挽救鯊魚危急的生存處境,不過,保育組織和動物福利團體仍對歐洲議會的投票結果表示滿意。 「議會壓倒性支持加強歐盟的割鰭禁令,對歐盟內外的鯊魚保育是重大的勝利。」鯊魚信託基金會(Shark Trust)保育主任胡德(Ali Hood)指出,「因為歐盟對國際漁業組織有影響力,這個行動對以全球規模打擊這種浪費的做法,有著巨大潛力。」

皮尤環境組織也表示支持,該機構進一步說,「歐盟各國漁業部長已明確表示,絕對支持歐盟執委會的做法。現在,我們期望這些部長立即接受歐洲議會的決定,並實施這項禁令。」

蘇格蘭籍的歐洲議會議員史密斯(Alyn Smith)多年來一直為強化禁令而努力,他表示,「割鰭棄鯊不僅是不道德的,也對許多歐洲本地物種的生存造成嚴重威脅。一想到1/3的歐洲鯊魚歸類為瀕危物種,就令人十分震驚。我希望這個狀況可以改變。

目前,保育團體正極力遊說將於2013年3月召開會議的華盛頓公約(CITES,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考慮歐盟和美國的建議,希望能保護具商業價值的易危和瀕危鯊魚物種,包括大西洋鯖鯊、雙髻鯊和污斑白眼鮫。

※ 參考資料:英國衛報報導、皮尤環境組織(Pew Environment Group)新聞稿